雷雨大风天气出行,
不仅路面湿滑需谨慎,
“天降危险”更要警惕。
若不幸被路边树木砸伤,
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2023年6月16日早晨,麦某在一超市门口摆摊卖菜,身旁一棵大树突然倒伏,将其砸伤。紧急送医后,麦某被诊断为多处骨折,住院治疗长达85天。经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九级。
2020年当地住建部门与某园艺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书》,约定由该园艺公司负责所有市政绿化、公园、道路及人行道树木的管护服务,且明确“管护期间因树枝断裂、大树倒伏引发的安全事故及赔偿,由园艺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而事发地点正处于该公司的管护范围内。2024年7月,麦某将住建部门与园艺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树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被告住建部门通过合同的方式将绿化管护项目外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被告某园艺公司,并明确在绿化管护期间发生大树倒伏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赔偿由某园艺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已将树木管护责任转移给了园艺公司。而被告某园艺公司作为专业的绿化养护公司,事故发生之前有连续半个月的大风降雨天气,其对树木倒伏等情况并非不能预见,理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但其仅仅是进行日常巡视。园艺公司作为树木的管理人未对案涉树木尽到充分的管理养护职责,致使原告被树砸伤,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此外,原告在树下卖菜时不慎被连根拔起的大树砸倒,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大风降雨天气易造成树木倒伏等情况缺少防范意识,仍在树下进行活动,对造成自己损害有一定过错,应自行负担其合理损失的20%。
经核算,法院认定原告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9.8万元,扣减被告某园艺公司已经支付的1.84万元,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园艺公司赔偿原告麦某人身损害损失共计22万元。一审宣判后,当事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大风雷雨天气易发生树木折断、掉落等情况,树木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做好日常管理、加固防护等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注意天气变化,必要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此外,广大市民如遇恶劣天气应谨慎出行,远离树木、悬挂物下方,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文字:谢素芬 邓雪
编辑:封俊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罗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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