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教体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活动,我们诚挚邀请您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共同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举报事项
我市各校园食堂、校园配餐单位、校园食材配送单位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存在以下食品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欢迎您举报:
(一)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五)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六)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七)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八)校园食堂或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设施设备配置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卫生、加工操作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
(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条件
经查证属实,涉嫌犯罪或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举报人可申请举报奖励。
(一)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
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教体局掌握;
3.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举报奖励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事项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2.两个及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按同一事项进行举报奖励分配。
3.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同一事项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总金额不得超过对应奖励等级中的最高标准。
4.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完全不一致的,不予奖励;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部分一致的,只计算相一致部分的奖励金额;除举报事项外,还认定其他违法事实的,其他违法事实部门不计算奖励金额。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教体局和学校负有食品安全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
2.涉及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举报(内部举报人除外)。
3.由任何证据证明举报人因举报行为获得其他市场主体给予的任何形式的报酬、奖励的。
4.举报人利用虚假姓名、联系方式举报,举报受理单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三、举报奖励标准
根据《河北省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冀教安〔2025〕1号),设立校园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标准。本机制所称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较大数额罚没款的行政处罚是指对公民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一)举报线索等级
1.一级。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
2.二级。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
3.三级。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举报线索等级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认定。
(二)举报奖励金额标准
1.对于有罚没款案件的最终奖励金额:
(1)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
(2)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
(3)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2.对于无罚没款案件的最终奖励金额:
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四、举报奖励程序
教体局将举报信息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及时跟踪调查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束后,举报信息符合奖励要求的,由举报人向案件承办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奖励申请,具体程序按照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相关要求执行。
五、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市教体局校园食品安全专项举报热线:0316-322153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热线:0316-12315。
2.邮箱举报:市教体局校园食品安全专项举报邮fzaqg106@163.com,建议您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
3.来信来访:三河市育才路47号;三河市泃阳镇迎宾北路217号。
4.微信二维码举报:见附件
六、相关提示
1.建议您采用实名举报方式,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我们核实情况,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2.请您如实举报,发现举报人伪造材料、隐瞒事实或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造成影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3.希望您帮助孩子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拒绝不健康的食品,不购买、不食用校园周边、街头巷尾、流动摊贩的“三无食品”。
4.我们由衷地邀请您参与学校组织的食堂开放日活动,亲身体验并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学生饮食安全。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校园食品安全举报二维码
三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9月9日
附件
校园食品安全举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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