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有人向警方举报说,湖南省祁阳市三口塘镇鸿鑫砖厂有限制智障人员自由、强迫劳动的现象。
警方介入后,在厂里找到6名智障人员。
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公开信息,我们也不知道通报中的报警“群众”是当地居民还是外地的志愿者,根据我对通报语言艺术的研究与分析,报警人并非当地居民。
尽管信息不多,但我们可以参考同为湖南省的临湘市艳飞砖厂使用智障“工人”的情况。
今年6月份,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对艳飞砖厂暗访一个多月后,向当地警方报了警,警方从厂里解救出5名智障人员。
调查发现,这些智障人员由包工头带队“管理”在砖厂内打工,没有人身自由,每天干活12个小时,全年无休,生病了也不给治,就吃止疼药。
他们的计酬方式是:每搬1万块砖130块钱。其中一位名叫李松岭的智障人员曾经1个月搬过68万砖,按理可以挣8840块钱。
但实际上,他们1分钱也拿不到,所有的钱都被包工头装进了口袋,包工头只给他们吃饭,好像给机器加油一样。因为他们是包工头的私人财产。
我相信,如果人不吃饭也能活着,包工头连一粒米也不会给。
对砖厂来说,他们是能喘气的赚钱机器;对包工头来说,他们是摇钱树;对他们的家人来说,他们失踪了,死了……
但凡懂一点世界历史的都知道,即便是几百年前被卖到北美洲的黑奴,生活水平和待遇也比他们好无数倍。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我找不一个适合这些砖厂老板和包工头的罪名,什么强迫劳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之类的罪名,已经远远不能彰显他们的恶。
他们的行为,甚至比故意杀人还要残忍与无耻。
我想,最适合他们的罪名是奴役罪和反人类罪。
我感到奇怪的是,如此丧尽天良的行径,竟然需要远方的志愿者来调查报案。
当地无人知晓吗?
不可能!
当今中国,拥有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企望的社会管理和监控体系,县下有乡(镇),乡(镇)都有派出所,下面还有村,村下有社区,每个社区都有一大堆工作人员,还有网格员。
还有大量村民。
他们都发现不了这么恶劣的罪行吗?
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本案中的鸿鑫砖厂至少被举报过两次。
第一封举报信于2021年10月17日湖南省委网信办指导的“百姓呼声”网站上,举报这家砖厂“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
网站信息显示,这封举报信状态为“已办理”。
但是很显然,事情并没有彻底解决。
因为一年之后的2022年12月27日,相似的举报又出现在湖南省委网信办指导的“问政湖南”网站上。
举报事由是该砖厂“乱砍乱挖,污染环境”。
表达不同,意思基本一样。
虽然已经过去了近3年,但第二封举报信右下方显示的仍然是“未办理”。
通过爱企查可知,鸿鑫砖厂全名为“祁阳县鸿鑫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拥有7家企业的李绿生。
我想知道的是:如此昭彰的罪恶,他是怎么做到让当地人熟视无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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