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咨询关于党龄计算的特殊问题:某党员预备期自2007年9月11日起,2008年6月离职后因组织关系转移延误导致超期,新单位于2010年2月召开支部大会通过转正,基层党委审批"按期转正"。这种情况下党龄究竟该如何计算?下面,小编结合党内法规对这一问题进行解读。
一、核心政策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 预备党员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为一年
- 转正审批要求: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需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本人
- 特殊情况处理:对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超过预备期未转正的,经调查核实后,报上级党委批准,其转正时间可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时间轴梳理
2007.09.11:原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
2008.09.11:预备期满(理论上应在此日期前完成转正)
2008.06:离职导致组织关系转移
2010.02:新支部召开转正大会
审批结果:按期转正
争议焦点
组织关系转移期间超期是否影响党龄计算?
"按期转正"的审批结论如何执行?
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及实务操作规范:
党龄起算日确定
尽管实际审批时间为2010年2月,但基层党委已明确作出"按期转正"的审批结论
依据《细则》第三十二条特殊情形处理规定,此类情况党龄应从原预备期满之日(2008年9月11日)起计算
操作依据支撑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辞典》明确:因组织原因造成延期讨论的,只要党委批准"按期转正",党龄仍从原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2014年中组部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第79问指出:对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延误的,新单位党组织应尊重原单位培养考察结果
对党员本人
可要求现党组织出具《党龄计算说明》,注明依据中组部相关文件规定
在干部人事档案中,应将原预备期满日期与转正审批文件一并归档
对党组织
今后处理类似情况时,应在接收组织关系后3个月内完成转正讨论
审批意见应明确表述"党龄从X年X月X日(原预备期满日)起算"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2018年案例汇编中收录相似案例:某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因毕业手续延误导致转正超期14个月,新单位党委审批"按期转正"后,认定党龄从原预备期满日计算,该处理方式获上级组织部门认可。
结语
党龄计算关乎党员政治生命,必须严格遵循组织程序。本案例中基层党委的"按期转正"审批具有法律效力,党龄应从2008年9月11日原预备期满日起算。建议当事人携带全套组织关系转移材料,向现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申请出具正式认定文件,确保党员权利不受影响。
(本文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相关政策解答编写,具体个案处理请以主管党组织认定为准)
信息来源:本文由人事工作者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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