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生活纪律给我们列出了生活中哪些事情不能做,划出了“红线”,明确了“底线”。很多案例表明,一些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偏离,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诱惑,沉湎于奢靡享乐,最终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使他人教训成为警醒。
今朝有酒今朝醉,会所当家不嫌累
某市原市委书记赵某,喜好在高档会所吃喝玩乐,每个月都要去两三次。为了“服侍好”该书记,圈子里的人根据他的个人喜好,专门为他开设了一家会所。他经常邀集一伙人在这个会所里吃饭、喝酒、唱歌、打牌、吃夜宵,一玩就到凌晨两三点。他喜欢喝高档红酒,嗜好野味,吃饭或宵夜时,通常会特意安排在会所。当然,所有这些消费都是由企业老板买单,赵某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在他的审查报告中,违反生活纪律是重要一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规定,赵某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生活纪律。
赵某的行为是思想道德滑坡,生活方式不健康的表现。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看似是个人的私事,实质却关乎党的形象作风,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些党员干部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玩心很重,背离了我们党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加以纠正。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往往是因为欲壑难填所致。“人心不足蛇吞象”“贪欲是个无底洞”,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欲望不加以约束、克制、引导,欲望之海就会如同洪水滔天一般将其淹没。正如明代朱载育写的《十不足》打油诗那样:“置下绫罗身上穿,抬头又嫌房屋低;盖下高楼并大厦,床前却少美貌妻;娇妻美妾都娶下,又虑出门没马骑……若非此人大限到,上到天上还嫌低。”这些不知道“满足”为何物的人,一旦有机会混入领导干部队伍,成为贪官污吏必然是一个大概率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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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李丹 袁晓星
播音:白倩 徐权 李丹
后期制作:李贞睿 白雪峰
技术监制:周雪岭 黄韬韬
编辑:李青芸 钱岩
一审:王宇
二审:管昕 傅霄 位伟锋
三审:朱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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