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的说法在民间流传已久,一个房子一旦被扣上凶宅的名号,即使房屋本身质量和环境没有问题,也会遭人嫌弃,价值减损,甚至卖不出去。因此不论买房的人迷不迷信,怕不怕鬼,买到“凶宅”都是倒霉的事情。
网友咨询:
购房后发现是凶宅,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许玉旺律师解答:
“凶宅”指的是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或短期内多次发生死亡事件、致使普通民众在正常交易情形下通常不愿购买的房屋。比如,曾经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房屋或场所,但是家里老人自然死亡、正常病亡等的房子是不属于凶宅的。
房屋一旦被认定为“凶宅”后,首先,查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房屋不能存在自杀、他杀等事件,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了如果房屋存在这些事件,卖方需支付违约金等,可以直接按照合同条款操作。房屋一旦被认定为“凶宅”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撤销购房合同,如果造成损失的话,还是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许玉旺律师补充:
在买房的过程中:
1.挑选可靠的中介。购房者应该选择实力强、口碑好、交易经验丰富的中介作为二手房交易的保障。
2.实地看房。购房者可以多方打听业主出售房屋的情况,例如房屋出售的原因,原来居住的人员等。
3.了解该地区房屋价格,购买者在买房之前,应该对小区二手房的价格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房子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就格外多留心注意房子的渊源了。
4.网上搜索该小区的新闻,如果该小区发生过一些特大刑事案件的话。那么媒体会对相关事件作出报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许玉旺律师
河南豫源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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