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名称:
伊金霍洛旗宏利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违法行为案
违法主体名称 :
伊金霍洛旗宏利加油站
主要违法事实:
根据公安部打击加油机作弊集群战役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并固定证据后交办我局,经我局立案后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该公司通过安装“贝林油站管理系统”作弊软件,可随意操控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经调查已构成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通过对该公司加油机主板委托检验、对“贝林油站管理系统”软件委托测试出具的《鉴定报告》和《软件测试报告》核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0679001.1元。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树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加油站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应当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内容:
1.没收被破坏准确度的加油机6台 (共14把加油枪) 。
2.没收违法所得20679001.1元 。
3.罚款1300元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8月19日
(二)
案件名称:
达拉特旗召南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违法行为案
违法主体名称 :
达拉特旗召南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根据公安部打击加油机作弊集群战役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并固定证据后交办我局,经我局立案后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该公司通过安装“贝林油站管理系统”作弊软件,可随意操控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经调查已构成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通过对该公司加油机主板委托检验、对“贝林油站管理系统”软件委托测试出具的《鉴定报告》和《软件测试报告》核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4649272.52元。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树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加油站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应当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内容:
1.没收被破坏准确度的加油机4台(共14把加油枪)。
2.没收违法所得4649272.52元。
3.罚款1300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8月19日
(三)
案件名称:
达拉特旗召南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旭宸营业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违法行案
违法主体名称 :
达拉特旗召南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旭宸营业部
主要违法事实:
根据公安部打击加油机作弊集群战役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并固定证据后交办我局,经我局立案后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该公司通过安装“贝林油站管理系统”作弊软件,可随意操控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经调查已构成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通过对该公司加油机主板委托检验、对“贝林油站管理系统”软件委托测试出具的《鉴定报告》和《软件测试报告》核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618791.78元。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树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加油站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应当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内容:
1.没收被破坏准确度的加油机4台 (共8把加油枪)。
2.没收违法所得2618791.78元。
3.罚款1300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8月19日
(四)
案件名称:
达拉特旗海通石油经销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违法行为案
违法主体名称 :
达拉特旗海通石油经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根据公安部打击加油机作弊集群战役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并固定证据后交办我局,经我局立案后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该公司通过安装“贝林油站管理系统”作弊软件,可随意操控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经调查已构成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通过对该公司加油机主板委托检验、对“贝林油站管理系统”软件委托测试出具的《鉴定报告》和《软件测试报告》核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188041.75元。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树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加油站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应当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内容:
1.没收被破坏准确度的加油机6台 (共16把加油枪)。
2.没收违法所得2188041.75元。
3.罚款1300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8月19日
来源:悦享鄂尔多斯编辑整理自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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