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拍卖市场上,法拍房被房东最终拍下,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房子被房东拍下,一般是房子有两个或者多个共有人,然后被执行人只有一个而已,然后非被执行人的房东参加竞拍,最终又拍下。当然,出现这种情况发生也不是经常有,只是偶尔有,而近日,在南宁市司法拍卖市场上,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
9月5日,在南宁市司法拍卖市场上,一栋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江滨路江滨一小区154号不动产迎来了被拍卖的最后一天竞拍。此次拍卖的房子,是一栋私人自建房,房子一共3层,建筑面积325.53平方米,房子为普通装修,不过户型非常方正,不是那种长条户型。
这栋私人自建房,是两个人共同所有,应该是夫妻共同所有,然后此次拍卖,被执行人只有一个。所以,另外一个非被执行人享有优先购买的这栋房子。
此次拍卖的起拍价为85.6441万元,一共吸引了6个人报名竞拍,其中包括房东在内,房东是以优先购买权的身份报名参与竞拍的。竞争非常激烈,原本上午十点结束的拍卖,最后延时竞拍到下午一点多才结束,延时竞拍了三个多小时,最终经过了280次加价竞拍,房子以135.1441万元成交,而最终拍下房子正是房东,成交价比起拍价高出了49.5万元。
说到法拍房这个优先购买权身份,其实有利也有弊,有利的就是可以以上一轮的价格出价竞拍,不用加价竞拍,弊的地方就是报名竞拍过程中,优先购买权的身份会进行特别标注,跟普通竞拍者身份不一样,所以,竞拍过程中,知道是优先购买权的人在出价竞拍。所以,对于优先购买权身份竞拍,个人的意见就是,当拍卖竞拍的最低加价幅度比较低的情况下,没有必要以优先购买权的身份报名竞拍,比如每次最低加价幅度只有几千元元或者几百元,就没有必要,但是如果最低加价幅度是几万或者几十万一次的,那优先购买权身份竞拍就可以。
而说回此次南宁市武鸣区拍卖的这栋房子,这栋房子位于武鸣区城厢镇江滨路江滨 小区,这个地方,地段还是非常不错的。附近有大草坪中央公园、江滨体育公园、恒宁太阳广场等。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拍卖的成交单价为4151元/平方米,大家觉得这个价格算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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