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陈郑伊
9月4日晚,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胖东来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八)》。内容显示,近期,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市监局查处了一起侵权案件,其行为为未经授权使用于东来照片及视频进行剪辑,并通过多个账号发布视频引流、推广销售商品,严重误导消费者,泉州市丰泽区市监局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5万元。
此外,胖东来还公示了10起侵权行为,包括针对各类未经授权在店铺名称及商品标题中使用“胖东来”“DL”等商标标识,仿冒胖东来自有品牌商品包装装潢等行为。公示显示,以上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商标侵权,经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已受到行政处罚。
9月1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曾发布关于举报制、售假冒自有品牌商品奖励声明,对提供违法事实关键证据的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且被举报对象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胖东来核实后,给予举报者含税1万-5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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