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这个问题貌似很简单,当然可以回去上班了,毕竟不用判处实刑,不用在看守所、监狱呆着呀。
可是仔细想想,答案好像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存在工作能不能保留的事情。
接下来,我们就展开说一说缓刑跟工作的关系问题。
1.准确的叫缓刑考验期间,而非缓刑期间
这个准确的说法是叫缓刑考验期间。
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风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即可以宣告缓刑。
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如果缓刑考验期满,没有特殊的情况,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2.公职人员被宣告缓刑,有可能可以继续上班
这主要就看一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4条的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同时规定: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此外还规定,如果是被单处罚金,或者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由此可见,如果被判处缓刑了,只要是故意犯罪,那是肯定要开除的;但如果是过失犯罪,还是存在不予开除的可能的。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包括事业单位人员,也包括国有企业的领导。
3.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可能会被开除
那么对于普通人呢?
这主要就看《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了。
我们知道,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比较倾向于保证劳动者的权益,但是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情形,其中就包含: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显然,被宣告缓刑肯定就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过法律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也就是说,是否继续上班就要看用人单位的了。
4.缓刑考验期满后也影响工作
这主要是看刑法第100条规定的前科报告制度: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即便被宣告缓刑,也受上述制度的约束。
那么,能否找到新的工作,那就看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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