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常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
常超同志任市第一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田青同志任冀南技师学院院长;
董坤景同志任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焕涛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志刚同志任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耀昭同志任邯郸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佘平同志任市体育运动学校(市冰雪运动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薛刚同志任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丁万宁同志任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张海峰同志试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已于2025年7月期满,同意按期正式任职。
免去:
井永法同志市第一医院院长职务;
常超同志市第一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延文同志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陆冰同志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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