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自然资源部部长关志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共同签署发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明确将 “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 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调整的核心原则,并于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办法的出台,再次强化了耕地保护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但在人口总量持续下滑、城市化扩张趋于停滞、生态需求日益迫切的当下,如何科学适配 “人地关系” 的新变化,让 “数量不减”“布局优化”“生态改善” 三大目标真正协同落地,成为亟待探讨的现实命题。
一、
人口下滑与城市化停滞:
“数量不减” 的刚性约束是否需要重新审视?
《管理办法》将 “数量不减” 作为底线要求,但当前人口趋势与城市化格局的深刻变化,已对这一约束的科学性提出挑战 —— 耕地保护不应是 “数量崇拜”,而应是 “数量与质量的动态平衡”。
从人口基本面来看,我国人口下降趋势已不可逆。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首次进入负增长区间;《中国人口发展展望2024-2050》预测,2035年全国人口将降至13.5亿左右,2050年进一步降至12亿以下。人口总量的持续下滑,直接带来粮食需求的结构性变化:2022年全国粮食总消费量较2020年减少1200万吨,其中饲料用粮因肉类消费增速放缓减少800万吨,口粮消费因人口减少下降400万吨。更关键的是,人口老龄化加剧(2023年60岁以上人口占比达21.8%)将进一步降低人均粮食消费量——老年人年均粮食消费比青壮年低15%-20%,这意味着未来粮食总需求的下降趋势将更加明确。
与此同时,城市化扩张对耕地的占用动力已基本消失。2023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6.15%,较2021年仅增长0.5个百分点,增速较2010-2020年的年均1.3个百分点大幅放缓;重点城市建设用地增速从2015年的5.2%降至2023年的1.1%,部分中小城市甚至出现 “土地闲置”—— 黑龙江鹤岗、吉林白城等城市,2023年住宅用地流拍率超40%,工业用地闲置面积达20万亩。这意味着,过去 “城市化吞噬耕地” 的核心矛盾已转化为 “现有耕地利用效率低下” 的新问题。
面对这一变化,“数量不减” 的约束应转向 “质量提升下的适度调减”。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1975年日本人口达峰值1.27亿,耕地面积600万公顷;2023年人口降至1.23亿,耕地面积调减至440万公顷,但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占比达85%)和技术革新,水稻单产从3.8吨 / 公顷提升至4.8吨 / 公顷,粮食自给率(按热量计算)从38%提升至42%。我国现有耕地中,中低产田占比达60%,若能将 “数量不减” 的资源集中用于优质耕地的质量提升,即使适度调减低产耕地面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仍可保持稳定 —— 据农业农村部测算,高标准农田亩均产量较普通耕地高15%-20%,若全国高标准农田占比从当前的60% 提升至80%,即使耕地面积减少5%,粮食总产量仍可增长3%。
二、
人口 “沿海 化” 与县域平衡 :
“布局优化” 是否陷入 “行政壁垒” 的误区?
《管理办法》规定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但当前人口 “沿海化” 的流动趋势,已使这种 “县域平衡” 的布局逻辑与 “人地关系” 的动态适配严重脱节,阻碍了真正的 “布局优化”。
人口向东南沿海都市圈集中是不可逆的规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2020年,广东、浙江、江苏三省常住人口分别增加2170万、1014万、608万,而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合计减少1101万;2023年,长三角、珠三角两大都市圈常住人口占全国比重达22%,较2010年提升5个百分点,人口 “沿海化”“都市圈化” 的趋势愈发明显。这种人口流动带来的是 “粮食需求空间重构”—— 长三角、珠三角年粮食消费量占全国25%,但粮食产量仅占10%,而东北、华北等人口流出地区粮食产量占全国60%,却面临 “产需错配” 的问题。
“县域平衡” 的要求,强制每个县域维持耕地数量平衡,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以上海为例,2023年上海核心区(黄浦、静安等6区)人口密度超2万人 / 平方公里,却需保留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这些农田因城市化挤压,耕作半径拉长、灌溉条件恶化,亩均生产成本较远郊区高30%,而亩均产值仅为远郊区的 1/3;反观人口流出的黑龙江庆安县,耕地面积220万亩,人均耕地10亩,但因 “县域平衡” 无需承担补划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滞后,亩均产量较江苏同等条件耕地低 20%。
真正的 “布局优化” 应打破县域壁垒,顺应人口流动的 “区域分工”。东京都市圈的实践给出了答案:东京都核心区(23区)完全不保留耕地,将耕地集中在百公里外的千叶、茨城、枥木三县,通过 “跨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东京都市圈每年向三县支付1200亿日元(约60亿元人民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既保障了都市圈发展空间,又实现了农业规模化 —— 千叶县水稻种植规模化率达90%,亩均产量较东京都周边零散农田高25%。我国长三角已开始探索类似模式:2023年上海与安徽滁州签订 “跨区域占补平衡协议”,上海占用的1万亩耕地,由滁州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划2万亩,既满足了上海的发展需求,又提升了滁州的农业产能,这正是 “布局优化” 的科学路径。
三、
农业的生态代价:
“数量不减” 是否成为 “生态改善” 的最大障碍?
《管理办法》将 “生态改善” 列为核心目标之一,但忽视了传统农业对生态系统的干扰本质 —— 在 “数量不减” 的约束下,大量高生态代价的耕地难以退出,成为 “生态改善” 的主要瓶颈。
传统农业是生态系统的重要干扰源。生态学研究表明,单一作物种植会导致农田生物多样性下降50%-70%,化肥农药使用会造成土壤酸化、水体富营养化。我国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化肥亩均用量26公斤,是欧盟的1.8倍,农药亩均用量1.2公斤,其中有机磷农药占比仍达30%,对土壤微生物的抑制率超40%;全国耕地退化面积达40%,其中因农业高强度利用导致的土壤板结、重金属累积占比超60%。更严峻的是,我国1.5亿亩耕地位于生态脆弱区(如长江上游坡耕地、黄土高原沟壑区),这些耕地亩均粮食产量不足300公斤,却导致年水土流失量达50亿吨,是生态恶化的 “重灾区”。
“数量不减” 的约束,让这些高生态代价的耕地无法转入生态修复进程。以长江经济带为例,过去10年,国家推动 “退耕还林还草”,但因 “县域耕地数量平衡” 的要求,部分地区不得不 “退一补一”—— 在陡坡耕地退耕后,又在平缓林地新开垦耕地,导致 “生态修复” 流于形式。云南昭通曾为保障县域耕地数量,在退耕1万亩坡耕地后,开垦0.8万亩林地作为补充,结果新垦耕地因土壤贫瘠,亩均产量不足200公斤,且导致周边森林覆盖率下降2个百分点。
实现 “生态改善”,必须打破 “数量不减” 的束缚,推动 “高生态代价耕地有序退出”。德国的 “生态休耕” 模式具有参考价值:德国将全国5%的耕地划为 “生态休耕区”,这些耕地多为生态脆弱区的低产田,休耕后通过种植牧草、灌木恢复生态,政府给予农户每亩200欧元(约1500元人民币)的补贴。实施10年来,德国农田生物多样性提升40%,土壤有机质含量年均增加0.15个百分点,而粮食总产量因优质耕地单产提升仅下降1%。我国若能将1.5亿亩生态脆弱区耕地有序退出,通过 “跨区域补划” 在优质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能使全国水土流失量减少30%,还能通过优质耕地单产提升弥补产量缺口 —— 据测算,1.5亿亩生态脆弱区耕地退出后,若在东北、华北补划1亿亩高标准农田,粮食总产量可保持稳定,同时实现显著的生态效益。
结语:
以 “人地关系” 动态适配重构耕地保护逻辑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出台,彰显了国家对耕地保护的重视,但 “数量不减”“县域平衡” 等约束,需在人口趋势、城市化格局、生态需求的新变化中重新校准。耕地保护的核心,从来不是守住僵化的数字,而是实现 “人地关系” 的动态平衡。
当人口持续下滑时,应从 “数量刚性” 转向 “质量优先”,在提升优质耕地产能的基础上适度调减低产耕地;当人口 “沿海化” 时,应打破县域壁垒,以 “区域分工”推动耕地布局优化;当生态需求迫切时,应允许高生态代价耕地有序退出,以 “生态修复” 提升整体可持续性。唯有如此,“数量不减、布局优化、生态改善” 三大目标才能真正协同,耕地保护才能从 “行政约束” 转向 “科学治理”,为国家发展提供更可持续的土地支撑。
作者 | 吴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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