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大学法学院
编辑整理 :双一流高教
8月18日,安徽大学法学院发布公告,拟对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根据公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安徽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学校对超出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启动清理程序。由于部分学生难以取得联系或经多方联系后仍未返校办理手续,学校特此发布名单公告。
公告期定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相关研究生如对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安徽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磬苑校区社科A楼303办公室)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陈述与申辩权利。
此举是安徽大学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流程、强化学籍管理的措施之一,旨在保障高等教育质量与学术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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