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福建)网站发布一则处罚信息,在仙游一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福建省莆田市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项目经理因未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1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该项目是兰溪·官田里楼盘,位于仙游县鲤南镇玉田片区,东至玉田大道,西至新厝路,南至官田路,北至东一环路。
福建省莆田市联发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2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盖尾镇宝峰街693号,注册资本为1亿元。
该公司牵涉多起司法案件,并有7次行政处罚记录。其中,7月4日,在同地块的兰溪·官田里项目建设过程中,就曾因夜间施工的环境噪声污染被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2000元。
该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另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8月18日,福建省莆田市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仙游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338976元。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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