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也牵动着每一个家庭的心。为切实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解决车辆无序停放、交通拥堵问题,保障同学们的出行安全,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大家告知以下注意事项:
一、骑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学生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在意外碰撞、摔倒等情况发生时,能有效缓冲冲击力,大幅降低头部受伤概率,是保障亲子出行安全的关键防线。同时,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需杜绝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电动自行车醉驾、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电动自行车飙车炸街、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除允许搭载的未成年子女外)、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
另外,不骑乘无牌电动车;途经学校周边路口时,需在停止线内停车等候,不越线、不抢行,按交通信号有序通行,全程守护学生安全。
二、驾车接送学生,可在学校周边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放区,按行驶方向在道路最右侧车道内单排停车,同时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1.不逆向停车,不双排、多排叠加停放;
2.不在网状线区域、人行横道、掉头区等妨碍通行的区域停车;
3.不在原地或学校门前掉头。
此外,车内所有驾乘人员需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绝不驾乘“黑校车”或超员车辆;禁行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
三、驾车途经学校周边,请您减速慢行、主动避让学生,不随意鸣喇叭,学校门前道路限速为30公里/小时,共同为孩子们营造安静、安全的通行环境。
四、步行出行时,同学们和家长需走人行横道过马路,不斜插、不猛跑,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养成文明步行的好习惯。
五、若违反上述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1.在校内及社会面公开曝光;2.组织参加集中交通法律法规学习;3.将违法信息通报至所在单位及社区;4.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家长朋友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每次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都主动为自己和孩子戴好安全头盔,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也请大家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为孩子们筑牢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线,营造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牡丹区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8月27日
来源:牡丹区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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