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义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公民请求先行给付基本医疗保险金的新类型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前,合议庭充分细致查阅案件资料,深入研究案情、明确争议焦点、理清审判思路、撰写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倾听原告诉求,就相关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作出详细说明。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是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目标。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紧紧围绕“既要维护公民正当权益,又要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这一要求,注重厘清案件事实,明晰法律适用,积极为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促进双方理性协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更直接、全面地了解案件争议焦点和群众诉求,有效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近年来,栾川法院深入贯彻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重点疑难复杂案件,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注重发挥行政审判职能,通过加强府院联动、深化庭审公开、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多项举措,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下一步,栾川法院将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继续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通过规范高效的应诉工作推动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张晓莉 尤冬一)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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