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
聆达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于2024年12月31日公告收到监管局的立案告知书,现阶段调查结果已出,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收到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依据告知书内容,公司涉及两项主要违规事实:
一、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其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间多次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累计金额达1.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其中部分担保未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也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
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多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担保贴现及借款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共计6560万元,占净资产的9.95%,部分资金占用行为同样未在年报中披露。
受损投资者现可正式启动索赔程序。
振泽律师事务所股索赔团队暂定ST聆达索赔时间段为:
于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ST聆达,且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聆达的亏损股民符合索赔条件
来源于公号“股索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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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公号“股索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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