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视同缴费年限,机关事退人员和企退人员的养老金差距,是不是就会缩小呢?合理吗?
在近段时间,对于机关事退和企退人员的养老金差距,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特别是在2025年的养老金调整之后,虽然会对中低收入群体倾斜了,但这个差距却依然还是存在。
![]()
因此就有人建议,为了缩小机关事退和企退人员的养老金差距,如果取消视同缴费年限的话,这种差距是不是就缩小了呢?那这种建议要是否合理呢?
咱们都知道,之所以会有视同缴费年限,就是对养老保险改革之前参加工作人员的一种肯定,把之前的工作工龄视同缴费,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来为这些人的工作工龄做出肯定。
而对于机关事退和企退人员,可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相差的是比较大的,毕竟两者养老保险开始缴费的时间是不同的。
机关事退人员是从2014年10月以后才开始缴费的,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开始缴费的时间大多都是在1992年到1996年的,这之间就相差了将近22年。
![]()
而在2025年办理退休的人员,如果同样工龄为40年的话,机关事退人员能够认定将近30年的视同缴费,而企退人员视同缴费大多都是在10年以内。
进而计算出来的过渡性养老金就有一定的差距了。
而咱们从这一点来分析的话,取消视同缴费年限,乍一看似乎是对养老金的差距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
取消视同缴费年限,首先就是对养老保险缴费之前的工作工龄,没有给予一定的肯定了,那这部分工龄还有意义吗?所以对于这部分人员来说,很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
其次咱们从养老金的差距来分析,这个差距的形成不单单只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这种看法是比较片面的。
造成养老金差距的原因还有缴费基数,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一般缴费基数都是比较高的,毕竟他是严格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来核定缴费基数的。
![]()
而大部分企业单位为在岗职工缴费时,则多是按照最低的基数来缴纳的,以至于大部分企退人员,退休时的平均缴费指数是指在0.6左右的。
所以因为缴费基数的差异,同样也会导致机关事退和企退人员的养老金差距。
造成差距的原因还有年金待遇,虽然企业单位也有企业年金,但因为不是强制性缴纳的,所以大多数企业单位并没有为在岗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却是强制性缴纳的,所以每一位退休人员都是会有职业年金的。
那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后,有了职业年金的加持,整体的退休待遇也是会提高不少的,这一点也是造成两者退休待遇差距的原因。
所以咱们来看,对于机关事退和企退人员的养老金差距,原因虽然也有视同缴费年限这一点,但是并不是决定性的。
还有缴费基数,年金待遇,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咱们从多个角度来分析的话,取消视同缴费年限,是并不合理的,同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也不会因此而大幅度缩小的。
看了上面的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疑惑,或者养老金计算方面的咨询,可以点击下方的专栏,就可以享受一对一的专栏咨询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