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苍南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专刊
为了遮阳挡雨
有的人会在电动自行车上
加装遮阳雨篷
殊不知
做了“小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看似得了便利
实际上却失了安全

(来源网络)
交通事故猛于虎
细节关乎安全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净化交通环境
苍南公安交警
持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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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以来
灵溪、金乡已有2人被处罚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引以为戒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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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近期
灵溪中队在辖区执勤时
查获一辆存在
非法加装雨篷的电动自行车
交警当即对车主进行教育纠正
并拆除雨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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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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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经询问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代
该车的雨篷是在
灵溪镇的一家电动自行车店内加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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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走访取证
交警约谈涉案商家陈某
面对确凿的证据
陈某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
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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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依法对商家陈某
处以5000元罚款
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杜绝此类违法现象再次发生

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时
不仅要经过整体、统一的设计
还要经过严格的整机测试
如果单独改动某一部件
将会破坏其整体性能
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那么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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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非法改装
● 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 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 拆除或改动车速提示音装置。
● 加装动力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动力电池。
● 加装伞架、车篷。
● 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交警提醒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后
将大大增加行驶安全风险
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和驾驶人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
切莫因小失大、以身试法
加小编微信:cnw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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