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2019年4月,K先生作为家庭经济的顶梁柱为自己购买了一份终身重疾险,希望能抵御不确定的风险。【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攻全国保险拒赔】
电子保单↑
2023年12月,K先生在例行体检中发现异常,于是前往医院治疗,经过超声穿刺检查考虑是甲状腺癌,医生结合K先生的身体情况以及此次甲状腺癌的相关指标,建议采用射频消融术。治疗完成后,K先生想起自己买的这份保险,没想到真的到了派上用场的时候。
诊断记录↑
02 保险拒赔
在收到K先生提交的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经过审查,最终决定拒绝了这一理赔请求。拒绝的理由是,根据提供的细胞病理检查结果,仅显示为“考虑”甲状腺乳头状癌,并没有明确诊断的病理诊断报告。尽管进行了消融手术治疗,但仍然缺乏一份明确的病理报告来证实诊断结果。
补充诊断报告↑
由于合同中明确要求理赔条件需要有明确的病理诊断结果,而K先生的情况并不符合这一条款,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其诊断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从而判定其不符合理赔条件。
03 委托泽良
面对拒赔的压力,K先生感到极度无助。在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他决定寻求专业律师团队的帮助。通过朋友的推荐,他联系上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并通过线上咨询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案件情况。
泽良律师事务所的何青思律师、杨美珍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了案件的全部情况,意识到保险公司在本案中对索赔资料的要求显得严苛,详细列举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不合理之处,并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持。
在准备过程中,何青思律师、杨美珍律师也与客户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详细了解了客户的病情和治疗情况,以确保在案件陈述中能够充分展现客户的困境和诉求。
04 庭审应对
何律师、杨律师通过对“重大疾病”的定义以及合同约定的索赔资料条款、证据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尽解读,并进一步指出,保险公司对检测方式的要求存在不合理之处,K先生已经提供了具备足够效力的诊断依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05 最终结果
在两次开庭过程中,经过多轮的法庭辩论和证据交换,泽良律师在法庭上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进行全面反驳,同时积极与法官和保险公司进行调解沟通,力争为K先生争取合法赔付的权益。
在泽良律师的持续努力下,法院最终确认了双方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为K先生争取到了以下理赔权益:保险公司需一次性向K先生支付保险金人民币29万元,保险公司还豁免了K先生的后续保险合同费用。
最终结果↑
06 总结
在泽良律师团队的努力下,K先生不仅成功获得了他应有的保险赔付权益,也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法律参考,此次案件也充分展示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在重大疾病保险纠纷中强大的专业能力和调解能力。泽良律所始终以客户权益为核心,通过严谨细致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争取应有的保障!
— 本案调解书 —
本案亲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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