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记者 梁笑梅 北京报道
8月1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布了全省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批),6家物业企业因未备案保安、挪用公共收益、违规催缴物业费等行为被依法处罚,释放出严管信号。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涉及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威海等地,问题涵盖物业服务中的多个“顽疾”。
1.济南豪庭物业:保安未备案,管理漏洞埋隐患
济南市豪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盛世豪庭小区服务期间,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自行招用的保安员,且未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莱芜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行政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由住建部门进行信用扣分。
2.青岛惠德物业:擅自挪用公共收益1400余元
青岛惠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英格堡小区服务期间,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挪用小区公共收益1400余元。依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处以挪用金额两倍的罚款,共计2998.42元,并要求追回资金。
3.淄博春林物业:公共收益“暗箱操作”不公示
淄博春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桃源居小区,未按规定公示上一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侵犯业主知情权。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该公司随后补公示了相关账目。
4.东营东凯物业:对电动车违规停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东营东凯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国际公馆小区服务时,未履行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制止和报告义务,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复查后合格。
5.烟台鑫广物业:私自改规划区域收费,罚款5万元
烟台鑫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规划的大巴回车区改为停车区并设置道闸收费,侵占业主权益。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对其罚款5万元,并责令退还违法所得。
6.乳山阳光物业:不缴物业费就“禁用电梯卡”
乳山市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不激活电梯门禁卡的方式,变相限制未缴物业费的业主使用电梯,涉嫌违规催收。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其罚款30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是山东省今年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首批成果。从问题类型看,主要集中在公共收益不透明、违规经营公共区域、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当催费手段等方面,均是业主投诉的高频问题。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是山东省今年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首批成果。从问题类型看,主要集中在公共收益不透明、违规经营公共区域、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当催费手段等方面,均是业主投诉的高频问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今年山东将重点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
物业服务的规范化、透明化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多位专家表示:“山东此次‘亮剑’物业乱象,既是对违规企业的震慑,也是对业主权益的保障。未来,如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仍需政府、企业与业主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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