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 崂山区政协十三届十七次主席会议在区行政大厦召开。崂山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鸿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党外人士座谈会和集体会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外方代表团团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区委十三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全区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
审议通过了《政协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区政协委员履职作用的实施意见(草案)》;
审议通过了《政协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委员履职档案管理工作办法(草案)》;
审议通过了《政协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关于开展“走在前 有创新 出典型”履职活动的方案(草案)》;
审议通过了区政协十三届十七次常委会议议程和时间安排。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事项。
来源:崂山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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