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子璇 庄剑翔)起拍价500元、33万多人围观,近日,江苏扬州一猫主人因欠钱,狸花猫被法拍引发关注。据了解,该猫2022年出生,几个月大时其主人财产就被查封,此后一直被寄养在宠物店,每年寄养费上万元。那么,法拍成功后,这几年的寄养费该由谁出呢?
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巧玲,律师称,类似活体拍卖在司法实践中也并非首例,如经济价值较高的牛、羊、猪等动物也会被拍卖用于清偿债务。小猫虽然属于活体物,但在法律上仍然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本案中,小猫不宜由法院直接保管,那么法院就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寄养。宠物店寄养过程中产生的寄养费属于执行费的一种,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时不需预交申请执行费。所以高达几万元的寄养费最终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也就是由小猫的原主人承担,该笔款项应当从执行款中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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