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近日发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明确审批权限、操作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以防范经营风险,保障股东权益。
根据制度,海森药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12个月内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的,须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严禁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但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条件资助的除外。
制度强调,财务资助需签署协议约定条款,并加强事后跟踪管理。逾期未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公司需定期披露资助进展,若被资助方出现还款风险,需及时公告补救措施。
该制度通过强化内部审计与责任追究机制,要求董事会对资助对象的资信、担保措施等审慎评估,同时明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发表意见,进一步保障合规性。
海森药业表示,此举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新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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