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律师周某某代理意外伤害民事赔偿案件期间,没有到法院申请立案,而是谎称自己是法院工作人员,约另一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其间,他故意遮挡让对方同意赔偿8万元的承诺书,想让对方签字,没想到被对方当事人当场识破。最终,周某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江西省司法厅也依法吊销了周某某的律师执业证书。
2023年4月,律师周某某代理了未成年人在课堂上意外伤害民事赔偿一案。作为受伤女孩一方代理人,他与女孩家长况某某约定,对方先预付3000元律师费,后期按实际赔偿金额的20%支付给他。代理期间,因女孩未做伤情鉴定,且双方有和解意愿,因此周某某一直未向法院申请立案。后周某某电话联系了另一方男孩家长何某某,但协商未果。
同年8月8日,周某某再次电话联系何某某,谎称自己系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约对方于8月10日到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8月10日上午,男孩家长到达法院调解室后,周某某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与对方谈话,拿出调查情况书和赔偿承诺书,并遮挡赔偿承诺书内容让何某某签字。
然而,何某某在签字过程中,发现赔偿承诺书中载明其同意赔偿况某某8万元,当场拒绝签字并找来法院工作人员。周某某随即表明自己的律师身份后离开现场,随后男孩家长拨打了电话报警。9月8日,周某某经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
2024年10月15日,周某某因招摇撞骗罪被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周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7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周某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2025年6月30日,江西省司法厅依法吊销了周某某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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