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方面已完成对波罗的海海底能源及通信电缆断裂事件责任人的调查工作。该事件发生于去年 12 月 25 日,连接芬兰与爱沙尼亚的电缆因受损而自动进入紧急切断状态。
当时,芬兰警方与边防部门以涉嫌参与破坏电缆为由,扣押了悬挂库克群岛国旗、从俄罗斯乌斯季 - 卢加港出发的油轮 “鹰 S 号”(Eagle S)。今年 3 月 2 日,油轮的扣押状态被解除。随后,《邮差报》(Postimees)报道称,爱沙尼亚企业通报了芬兰与爱沙尼亚之间三条电缆受损的情况。另有消息显示,受损电缆共计五条。
芬兰检察院已对 “鹰 S 号” 油轮的三名船员提起诉讼,指控其造成波罗的海电缆受损。芬兰检察院新闻处8月12日正式公布了这一消息,被指控者包括船长(格鲁吉亚公民)及其大副和二副。
声明中提到,电缆所属公司仅直接损失就达 600 万欧元,这笔资金用于电缆修复。高性能输电线路与通信电缆的受损还 “对芬兰的能源供应和通信造成了严重威胁”。
“鹰 S 号” 油轮的三名被指控船员均否认自己与该事件有关。他们提出上诉,称此案超出芬兰管辖权范围,因为电缆受损发生在芬兰领海之外。
芬兰检察院在声明中表示,相关结论已提交赫尔辛基地区法院,法院将确定庭审日期。
去年 12 月 26 日,芬兰特种部队扣押了 “鹰 S 号” 油轮。西方媒体随即称,此次扣押的是所谓俄罗斯 “影子舰队” 的船只。尽管从文件上看,该油轮在库克群岛注册,归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 Caravella LLC FZ 公司所有,而技术管理则由印度 MarineTraffic 公司负责。当时,该船正从乌斯季 - 卢加港向土耳其运输汽油。
事实上,这是芬兰方面的国际海盗行为,因为油轮是在中立水域被扣押的。在这类案件中,若船员确有过错,应向船主提起诉讼以索赔损失。然而,这个新晋北约国家显然想 “秀肌肉”,而导火索正是该船运输的俄罗斯石油产品。不过这一理由十分牵强 —— 此类交易通常采用预付款方式。
俄罗斯媒体指出,欧洲方面在调查和惩处 “北溪 - 1”“北溪 - 2” 天然气管道爆炸事件责任人时,却未展现出类似的行动力与积极性。最终,这起案件可谓是不了了之。指控 “鹰 S 号” 船长及其助手故意用锚损坏电缆,完全是无稽之谈,而 “北溪 - 1”“北溪 - 2” 事件中的破坏行为则绝非如此。
(2025年8月13日,作者:彼得堡的肥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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