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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扣分情况的通报
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市物业行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整体物业服务质量。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碑林、莲湖、雁塔、未央、临潼、高陵、鄠邑、周至、西咸新区、浐灞国际港、住建局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持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物业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纠正物业企业“公共收益使用不规范、代收专项维修资金、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服务履约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物业企业起到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现将近期物业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扣分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12
西安君悦新天地物业有限公司,在高陵区君悦金桂苑项目,存在未按照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水、电等公共能耗总量、明细及分摊方式等问题。高陵区住建局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问题,并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当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积分扣除10分。
案例13
陕西景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高陵区馨苑新世纪项目,存在未按照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水、电等公共能耗总量、明细及分摊方式等问题。高陵区住建局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问题,并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当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积分扣除10分。
案例14
陕西盛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高陵区九境城项目,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情况下,擅自利用业主共用部位经营。高陵区住建局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问题,并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当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积分扣除10分。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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