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决公布后,被害人梅子(化名)的母亲李某表示将依法申请刑事抗诉,她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希望被告人受到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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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材料显示,2010年至2012年间,刘某涛对未满14周岁的继女实施蹭摸下体等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2015年8月至2021年3月期间,又多次对已满14周岁的梅子进行强制猥亵。虹口区检察院提交的证据包括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刘某涛手写的“承认2015年8月16日对继女实施猥亵”的承诺书。2023年12月,刘某涛在抢夺家中财物时,曾当众将梅子压倒在地并威胁“现在就强奸你”,成为案件立案的直接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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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母亲李某回忆,早在女儿小学五年级时就得知相关情况,但因顾虑家庭关系未深究。2015年暑假,14岁的梅子再度遭侵害后,刘某涛通过下跪哭泣等方式迫使母女隐忍。梅子今年初才透露,自己长期受到“敢报警就杀死你们”的恐吓。庭审前李某曾担忧女儿心理状态,但梅子坚持出庭陈述:“我要亲眼看着法律怎么审判他。”
目前,梅子经心理疏导已逐渐走出阴影。李某坦言作为母亲存在失职,但强调通过司法途径让女儿重获安全感。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公职人员身份、持续侵害情节及悔罪态度作出量刑。根据《刑法》规定,强制猥亵罪最高可判15年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则从重处罚。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案件取证难度大且容易因家庭关系被掩盖,被害人主动报案并固定证据的做法具有示范意义。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完善,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正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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