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某村,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悲剧给多个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痛。高某在村头附近经营着一个羊场,为了护场,他饲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烈性犬本就具有较强的攻击性,而高某却在饲养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疏忽与不负责任。
此前,这三只恶犬就多次出现扑倒、咬伤路人的情况,然而高某并未从中吸取教训,也未采取任何有效的防范措施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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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马某如往常一样从高某的羊场门口路过。谁能想到,平静瞬间被打破,高某饲养的一只狼狗突然从狗笼底部窜出,以极快的速度冲向毫无防备的马某。这只恶犬死死地撕咬着马某的颈部及面部,马某根本来不及反抗,当场倒在血泊中失去了生命。
据现场勘查,狗笼放置在土质地面上,底部没有铁网阻断,笼子与地面衔接处的空隙大到足以让犬只轻松从中逃脱,而笼子顶部也仅仅用建材板简易搭盖,根本无法对恶犬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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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面对指控,高某竟然狡辩称:“人是被狗咬死的,跟我无关。” 其言论令人愤怒不已。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豢养的三只大型烈性犬攻击性极强,案涉犬只虽在笼中,但狗笼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犬只能够轻易逃脱,且在案发前已有多次伤人记录。
高某作为犬只的饲养者,理应预见到大型烈性犬疏于监管可能会导致的严重后果,却因疏忽大意,最终造成了马某死亡的悲剧,其行为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失。高某的过失行为与马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
最终,法院根据高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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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狗主人的不服,网友们看法不一。不少人觉得他罪有应得:明知道是烈性犬还疏于管理,多次伤人后仍不整改,最终闹出人命,判刑是必然的结果。但也有网友认为判得太轻:一条鲜活的生命没了,六年半的刑期难以弥补受害者家庭的伤痛,尤其是狗主人事后毫无悔意,这样的惩罚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
这事传开后,更多人开始讨论不文明养狗的问题。有人说,现在遛狗不拴绳、大型犬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情况太常见,不仅影响环境,更藏着安全隐患。希望这次判决能让养狗人绷紧责任这根弦,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别再让类似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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