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沈阳市和平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对沈阳市西塔护国延寿寺做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沈阳市西塔护国延寿寺改组管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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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违法事实为:
1.沈阳市西塔护国延寿寺东侧小二楼内部千佛殿、一楼素餐厅和二楼禅修室改建未经和平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批准。
2.沈阳市西塔护国延寿寺收取信众供奉款但未满足前期承诺信众的佛像供奉需求,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且未及时向和平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报告,引发信教群众投诉、群体上访等严重社会舆情,影响社会稳定。
3.沈阳市西塔护国延寿寺场所建设、大额支出等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负责人及管理组织未及时向和平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备案管理组织成员的产生和调整。
4.沈阳市西塔护国延寿寺未及时将收到的香火款等现金及时上交场所内部财务部门;日常业务支出采用现金支付方式,记账凭证后仅附付款审批单,无其他与支出有关的完整资料。
来源:沈阳百姓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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