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河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
入学工作指南
为扎实做好齐河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教基厅函〔2025〕5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齐河县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优化招生入学流程,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阳光编班”和“公民同招”的原则,科学划定片区,严格控制班额,建立健全面向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服务体系,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未注册学籍的,且符合我县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2025年小学毕业(以学籍为准)、无初中学籍,且符合我县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
(三)延缓入学: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
四、招生主体
城区招生以学校为主体,乡镇(街道)招生以学区为主体。
五、学校分类及报名条件
(一)城区学校招生
1.
城区
购房
(含随迁人员)
(1)自有房产。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拥有城区自有房产的(含完成网签备案的),其子女按该房产所在片区入学。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能明确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供)③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2)共有房产。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若房产证上仅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名字,且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该房产中房屋产权占比30%及以上的,其子女可按该房产所在片区入学。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能体现亲属关系)②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能明确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供)③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3)棚户区改造。拆迁未安置的,其子女按拆迁房屋所在的片区入学;拆迁已安置的,按安置地所在片区入学。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能明确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供)③拆迁协议、安置协议及相关证明等。
(4)小产权房。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其子女按该房产所在的片区入学。同一套小产权房在一个学段周期内(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仅可作为同一家庭子女的入学依据。其中,“同一家庭”子女指的是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同的双(多)胞胎或多子女。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能明确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供)③购房合同、房款交易流水④近6个月水/电/气连续缴费凭证等。
2.
城区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均无城区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且是城区户籍的,按户籍所在片区入学。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能明确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供)③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城区无房产证明(按附件3流程下载)等。
3.
城区经商(含随迁人员)
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均无城区房产,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城区经商(经商用房须为商业用房)的,有实体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发证日期〔营业执照右下角处〕须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按其实体店经营地址所在片区入学。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能明确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供)③营业执照④经商用房为租赁的,须提供租房合同;经商用房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⑤经营场所实景照片至少两张(要体现室外门店名称、室内场所全景)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城区无房产证明(按附件3流程下载)等。
4.
城区务工(含随迁人员)
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均无城区房产,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城区务工(须与我县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县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日期应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按其实际工作地所在片区入学。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能明确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供)③劳动合同④社保连续缴纳证明⑤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城区无房产证明(按附件3流程下载)等。
5.
城区居住证(含随迁人员)
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均非齐河户籍且无城区房产、非城区经商、非城区务工人员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城区居住证并在居住证地址实际居住的(居住证须于2025年8月14日〔含〕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按其居住证地址所在片区入学。若所在片区学校学位不足的,由县教体局调剂到指定学校(小学:山师荣盛实验学校、友谊小学、晏英小学;初中:山师荣盛实验学校、东海实验学校)。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能明确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供)③居住证④租房合同⑤租赁房屋实景照片至少两张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城区无房产证明(按附件3流程下载)等。
(二)乡镇学校招生
小学招生:由学区统筹辖区内小学资源就近入学。
初中招生:赵官镇中心学校招收赵官镇和马集镇小学毕业生;晏北街道学校招收晏北街道和大黄乡小学毕业生;宣章屯镇学校招收宣章屯镇、安头乡、表白寺镇小学毕业生。其他乡镇的初中只招收本乡镇小学毕业生。
(三)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
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籍在本校的小学部毕业生,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初中部招生计划中核减直升学生人数,剩余计划数面向全县招生。各学校直升学生名单须经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核准。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全县范围内严格按2025年招生计划(附件2)进行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杜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序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将采取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录取,一经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学生;若学生自愿放弃,名额不再递补;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全程监督,录取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五)齐河县体育运动学校
齐河县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县单独开展招生工作,计划招生100人。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全县统一招生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招生入学平台参与正常报名。
六、特殊群体入学
(一)政策性优抚对象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警察)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经审核合格后优先安排入学;县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父母(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由齐河县委人才办审核合格后,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及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入学;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子女,由父母(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报名材料,经企业所属园区或乡镇(街道)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后,优先安排入学。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能明确亲子关系的无需提供)③部队军人现役证明、县武装部军人子女入学安置证明、士兵(士官、军官)证、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④高层次人才须提供相关政策依据、部门证明及有关证件⑤高级管理人员须提供相关政策依据、所属园区或乡镇(街道)证明及有关证件。
(二)残疾儿童少年
依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的结果,确定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的入学方式,涉及学校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
七、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统一网上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的不予建立学籍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务必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本人进行操作注册,按照《齐河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流程》提示,手机端下载安装“爱山东”软件→完成注册和L4等级实名身份认证→登录“爱山东”软件→左上角选择“全省通办”→在【热门服务】版块点击【入学报名】→“当前市”选择【德州市】→“当前区/县”选择【齐河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平台。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进入平台后,在选择报名类型界面有【城区学校】、【乡镇学校】两个报名端口,请务必根据自身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端口录入。
进入城区学校报名端口后,分为城区购房、城区户籍、城区经商、城区务工、城区居住证五个端口,填写完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报名。【特别注意,监护人信息务必填写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的完整信息,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
进入乡镇学校端口后,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相应的乡镇学校,填写完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流程
2025年齐河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不通过网上报名的不能参与随机派位(摇号)、不予录取、不予建立学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流程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流程一致,若您想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交报名时,点击您想选择的民办学校即可完成报名。
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需注意以下几点: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兼报。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时间早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经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将无法参与其他学校录取。③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将采取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录取。因随机派位(摇号)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将按照报名所提交的有效信息录取到相应的公办学校。
(使用手机微信或浏览器扫码下载“爱山东”软件)
(二)时间安排
8月8日,县教体局发布招生指南。县教体局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公众号发布《齐河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入学工作指南》、齐河县中小学校招生报名咨询电话等信息。
8月9日至8月10日,各学校发布学校招生简章。各学校通过公众号或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布2025年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同步开放线下招生报名咨询处,做好对学生家长的政策解读、咨询服务等工作。
8月15日至8月18日,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5日8:30至8月18日24:00,报名期间,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以到所属片区学校,由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8月19日至8月23日,审核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发现有问题的,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注册电话,请学生家长根据短信提示及时完成修改。
8月24日,民办学校录取。若报名学生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由县教体局组织成立由家长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为成员的监督小组,在小组监督下,由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主持随机派位(摇号)录取,录取结果面向社会即时公布;若报名人数不超招生计划数,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直接录取。
8月25日至26日,公办学校录取。持居住证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若居住证地址所属片区学校无法容纳将由县教体局统筹调剂。
8月27日至28日,阳光编班。在家长代表监督下,通过招生平台随机进行编班。
8月29日,结果查询。8月29日8:30后,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8月30日,领取入学通知书。学生家长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特别说明
1.所有学校入学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未通过该平台报名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
2.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使用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和注册。填报信息时,监护人信息务必填写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的完整信息,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
3.同一套住房(及对应户籍)在一个学段周期内(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仅可作为同一家庭子女的入学依据。该学段周期内,通过租赁该房屋办理落户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其中,“同一家庭子女”指的是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同的双(多)胞胎或多子女。
4.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得兼报;民办学校录取后,无法参与公办学校录取。
5.工业用房、商业用房(自用经商除外)、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房产不能作为入学条件。
6.城区无房产证明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均在城区无房产。该证明可按照附件3的操作流程进行下载。
7.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同步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8.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建议在报名时错时错峰填报,以保障报名过程流畅。
九、附件
1.2025年齐河县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表
2.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3.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操作流程
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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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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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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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齐河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咨询电话
为方便广大家长咨询2025年齐河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学区划分、报名流程等问题,现将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汇总如下:
一、城区中小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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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街道)学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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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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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县教体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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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家长对齐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用心做好各项服务,与您携手为孩子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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