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抗日救亡运动的一段经历
史 良
编者按: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政府奉行“不抵抗”政策,东北沦陷。民族危亡关头,中共中央率先提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全国抗日救亡运动高涨。1936年5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成立,呼吁团结抗战。7月,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陶行知联名发文,公开响应中共中央号召,要求停战抗日,这些举动引发国民党政府的恐慌。同年11月,国民党政府以“安内”为名,悍然逮捕救国会领袖沈钧儒等七人,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事件。本文为“七君子”之一史良的回忆,她以亲历者视角真实再现了这一历史事件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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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救国会部分领导者(前排左起为沈钧儒、史良、王造时、沙千里)参加上海各界群众的示威游行。
深夜被捕
1936年11月22日的深夜,我正在上海辣斐德路的寓所里休息,突然一阵吵闹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我赶紧去开门。几个彪形大汉一拥而入,他们问了我的姓名,就叫我跟他们走。我问他们,我犯了什么罪,他们说到那里就知道。就这样,我就在没有任何罪状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地被捕了。后来才知道与我同时被捕的还有沈钧儒先生、章乃器先生、邹韬奋先生、沙千里先生等人。我先被解到卢家湾的法国巡捕房,在那里住了一夜,第二天又被解到高三分院。可笑的是在我们被押送时一切东西都被拿走,连裤带也被取走,据说裤带也是自杀工具,取走的目的是在防止自杀。这真是荒谬之极,我是无罪被捕,又怎么会无罪自尽呢?
在法庭上,我坦率回答一切问题,我承认我是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中央执行委员,承认在国是问题上主张全国团结,一致对外,但是这有什么过错呢?审讯以后,我们就在23日夜间“责付”律师保出了。当时,我正在负责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组织工作,为了同志们的安全,我被保出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设法保护组织。哪知就在保出以后的当天,法院再度前来拘捕,我巧妙地逃走了。这个把戏究竟是怎么回事,始终没弄明白,只知道放走我们的是高二分院,重新逮捕我们的,则是高三分院。在我逃走以后,国民党反动派到处画影图形,要悬赏5万元通缉我。在这个情况下,我仍是很乐观的,因为我知道全国人民都不会允许他们这样乱来。为了嘲弄国民党反动派,我甚至还在上海爱文义路路口,一张悬赏通缉我的招贴下面,拍过一张照片。这张相片,到现在还保存在我的一个朋友那里。
一个月以后,即12月30日,救国会组织工作料理完后,我就自动投案,到法庭上去向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为了避免通缉、追捕的麻烦,在我从上海到苏州高等法院投案的途中,没有坐火车,而是坐的小汽车。我还记得,这部小汽车是向我的当事人——一个商人借的。朋友们仍怕不保险,又特意为我化了装。所以一直到我出现在苏州高等法院之前,国民党始终没有抓到我。
在我投案以后,就被关进了女监。
在苏州监狱中
在女牢中,我和60多个女犯关押在一起,她们几乎全部是劳动人民。由于朝夕相处,彼此就熟悉起来,不但互相都能叫出对方的名字,而且彼此了解各人的案情。由于她们的亲属常来探监的关系,甚至我还认识她们的一些亲属。通过了解,我惊异地发现,在她们中竟有好些人是由于谋杀亲夫而被关进来的。其中陈王氏一案最为典型。她是一个女工,原有一个情人,也是工人。但她的父母却凭媒妁之言把她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商人。结婚以后,由于两人毫无感情,十分痛苦。那个男人不但不爱她,而且还编排她的不是,施以虐待。陈王氏不堪于这痛苦生活,而亲手杀死了亲夫,去寻找原先的情人。但这不过是一场梦境罢了,等待她的却是牢狱生活。这是一个妇女的惨痛故事,她的经历反映着千千万万在封建婚姻制度下被牺牲的女性的苦难,这种悲剧只有在全国解放以后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就是经济上的独立自主权。妇女如果没有经济上的独立权利,政治上的地位是很难得到保障的。虽然如此,解放后妇女受到欺负的情形仍然不少。
在牢狱中,我一方面积极为自己的“爱国有罪”罪进行研究,以便与敌人开展法庭上的斗争,一方面还帮助那些女犯们分析研究案情。事后我曾对人说过,这是我生平最忙碌的时刻之一。
那时,沈钧儒、章乃器等都关在男监里,我们之间互通信息,主要是通过来探监的家属和子女,所以我虽然和他们隔绝,但在精神上,却是声气相通的。其中有一件事,就是通过探监的人来互通消息的,便是坚决抵制敌人的诱降活动。原来,在我们坐牢的过程中,国民党不仅对我们施以高压,而且还卑鄙地对我们施以诱降活动。他们通过杜月笙、钱新之两人作说客,劝我们同意一个条件,就是由法院判处我们7人有期徒刑5年,但并不认真执行,而是解送到反省院,从反省院前门进去,后门出来。这是对我们的极大侮辱,也是对一切爱国人士和全国人民的侮辱。我们理所当然地拒绝了,并表示宁愿饿死在牢里也决不投降。
在我们被关押的时期里,全国各地的救亡领袖和救国会员也正在受到同样的遭遇。南京救国会的曹孟君、孙晓村在我们7人被捕之后不久,也在南京被捕。各地救国会同人因受牵连而被捕的,人数更多。在上海一个日本人开的纱厂里,有数千个女工因为不堪日本厂主的虐待和侮辱而参加了抗日罢工,但罢工刚开始,厂方就密报了捕房,致有数十位女工被捕。由于一位女工认识一位妇女救国会的会员,这位会员也受到了株连,无故被捕,受尽折磨。前后同案牵连的,达20余人之多。像这样的事例,几乎全国各地都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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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亡情报》上发表的《宋庆龄先生为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七领袖被捕声明》。
另一方面,广大人民却在积极支持我们的斗争。“爱国有罪”的嘲讽已成了举国一致的舆论。宋庆龄大姐特为此发表了一个重要声明,严正指出,这次逮捕是完全非法的,并指出这次逮捕行动实际上是由日本帝国主义的影响所致。声明说:救国会的7位领袖已经被捕了,可是我们中国还有四万万人民,他们的爱国义愤是压迫不了的。让日本军阀当心些吧!他们虽可以指使7位领袖的被捕,但还有全中国的四万万人民在这里哩!宋大姐的声明道出了全国人民的心声。各地声援电报,雪片飞来。国际著名的哲学家杜威、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也拍电报给南京国民政府,表示严重不安。这对于我们在狱中的斗争是很大的鼓舞。
法庭上的斗争
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的起诉书,是1937年4月3日发出的。它所列举的“犯罪事实”有10条之多,其最中心的问题是救国会所提的口号与共产党所提口号完全相同,因此救国会实与共产党通同一气。6月7日,我们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对于起诉书上所列的10条罪状逐条予以批驳。在答辩状的最后,我们写道:据上陈述,可知被告等从事救国工作,无非欲求全国上下团结一致,共御外侮,与政府历来之政策,及现在之措置,均无不合。所列犯罪证据10款,无一足以成立。望法院秉公审理,依法判决,宣告无罪,以雪冤狱,而伸正义。答辩状送去以后第4天,就开始审理了。
第一次是6月11日下午,由刑事第一法庭审理,除家属和新闻记者外,禁止旁听。我是7人中最后被传讯的,审判长问的问题非常可笑。他先问我:全救大会宣言和纲领是什么意思?我最简要地答复他说:团结抗日。他于是问:你赞成各党各派联合救国吗?我说:凡是中国人,除汉奸卖国贼外,都应该联合一起抗日的。审判长见我回答得如此明确、坚定,就挑衅地问道:联合各党各派是联合共产党吗?我从容地答:救国会的意思任何党派都要联合,不管它是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不分党派,不分阶级,不分男女,分的只是抗日不抗日。审判长听我的这段答话,知道我这个人不好对付,于是进一步挑衅了。他问道:建立统一的抗敌政权是不是另组政府?我答道:政府与政权是有区别的。政府是国家的机构,政权是这个机构发挥的力量。比如说五权宪法的五权也就是政权,并不能说要五个政府。我们主张扩大政权,并不是要另组政府。他又问:你反对宪法吗?我说:我没有反对宪法,而是在国难深重的时刻,喊出大众的呼声,要求抗日救亡。对审判长提的挑衅性问题,丝毫也不退让。审判长脸红脖子粗,气急败坏地说:你们主张联合各党各派,这不是共产党提出的口号吗?转来转去,他们还是转回到老问题上了。我随即严正驳斥他说:救国会主张不分阶级,不分党派,不分男女,一致抗日救国,是由于全国国民的要求,不是跟着共产党喊的口号。最后,审判长问道:你知道救国会是违法的吗?我说:不知道!我认为起诉书援引《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是绝对错误的。如果一个国民真的不符《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在今日,也只有劝导才是道理。我们并没有犯罪,把我们所有的抗日行动和救国主张硬拉到危害民国上去,我真不知道你们的用意何在?审判长被我驳得理屈词穷,只好问道:救国会登记了没有?我说:本来要登记的,但因怕你们政府为难,所以没有登记。因为政府如果准许我们立案,日本人一定要和政府过不去。但事实上我们多次和政府接洽,包括到南京请愿,政府都是接待的,可见我们实际上已得到批准,救国会是一个完全合法的组织。我和他们唇枪舌战,在正直的斗争中他们完全失败了。
6月25日,第二次审理又开始了。这次审理还像上次一样,先在法院门前挂了一个牌子,说除家属和新闻记者以外一律不许旁听。这次审理时,审判人员作了调动,但所问的问题还是那一套。最可笑的是,审判长竟然问道:你们被共产党利用,知道吗?李公朴代表大家答复了这个问题,他说:四万万人都要抗日,我相信审判长也是要抗日的,难道也被共产党利用了吗?这位审判长又和上次那位一样,被我们反驳得狼狈不堪。这样的审理一共进行了5次,他们始终一无所得。
我们案件的审理情况,当时的报纸都登载了。反动派的倒行逆施,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抗。上海市民举行了援助沈案市民大会,发表了宣言,严正要求政府立即释放救国会领袖。国民党反动派的恶劣行径,只不过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使自己的处境更尴尬罢了。
入狱运动
为了声援我们,敬爱的宋庆龄大姐和各界著名人士发起救国入狱运动,他们要求和我们7人一起坐牢,因为我们是因爱国而“犯罪”的,既然爱国有罪,那么所有爱国者都应入狱才是。他们写了一个十分生动的宣言。宣言说:“我们准备好去监狱了,我们自愿为救国而入狱,我们相信这是我们的光荣,也是我们的责任。”“我们都是中国人,我们都要抢救这危亡的中国。我们不能因为畏罪,就不爱国,不救国。所以我们要求我们所拥护而信任的政府和法院,立即把沈钧儒等7位先生释放。不然,我们就应该和沈先生等同罪。”“我们都为救国而入狱吧!中国人都有为救国而入狱的勇气,再不用害怕敌人,再不用害怕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
7月5日,宋庆龄大姐和胡愈之、张定夫、彭文应、王馥炎、张天翼、潘大逵、张宗麟、沈兹九、陈波儿等10余人来到苏州,要求入狱。这是一场斗争,紧张万分的敌人先派一庭长出面。经宋大姐训斥以后,院长才被迫出来相见。宋庆龄大姐严正指出,7人之罪,罪在爱国,若果如此,则我们也应入狱,因为我们也是爱国的。法院院长无词以对。接着,首席检察官也被迫出来和宋大姐见面,宋大姐又义正词严地对他进行了训斥。最后,他们不得不承认爱国救亡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要求,救国会以救国为目的,是无罪的。这时宋大姐就提出要探视我们7人的牢狱生活,院长被迫答应。宋大姐等先到女监来看我,当时我被关在一个单人房间内,忽然看守来我牢房整理布置,还在小桌上铺了白布,放上花瓶,在花瓶里插了花。我正摸不着头脑,宋大姐已经踏进房门了。这是一次不平常的会见。在这次会见中,宋大姐鼓励我坚持斗争,对我说:你们的斗争决不是孤立的,我们全国一切不愿做亡国奴的人都在支持你们,你们的斗争一定能够取得胜利。我和她热烈拥抱,泪珠夺眶而出。我衷心感谢宋大姐和同志们对我们的支持鼓励,我也向大家保证,要同反动分子斗争到底。当晚,他们返回上海,受到各界人士的迎接。第二天,中外各报都登出了宋庆龄等自请入狱的报道。
入狱运动在国际国内影响都很大,它震动了国民党反动派,鼓舞了广大的爱国群众。
我们的胜利,人民的胜利
1936年12月12日,当我们还在坐牢期间,发生了中国历史上的著名事件——西安事变。爱国将领张学良、杨虎城对蒋介石实行了兵谏。我在狱中知道这件事,是在事变已经发生了多日以后了。事后知道,因张、杨提出的8项主张中,有释放救国会爱国领袖这一项,故陈果夫、陈立夫曾提出要杀害我们,以警告张、杨。虽然如此,在正式审判的时候,敌人还是提出了西安事变问题。但他们太拙劣了,他们竟然忘记,西安事变的发生是在我们被捕20天以后。气急败坏的敌人又以救国会曾给张学良将军打过电报为理由,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形势是不可逆转的。中国人民抗日的决心和意志,使国民党反动派的一切如意算盘都打不成了。
事变和平解决以后不久,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就在中共倡议下形成,紧接着,1937年的7月7日,爆发了卢沟桥事变。全国人民投入了抗日斗争的烈火,我们也就恢复了自由。7月31日下午,我先由司前街女犯看守所释出,然后乘车到吴县横街看守分所,会见沈老等6人,7人同时出所。出门时,苏州群众一二百人高呼抗日救国口号欢迎我们,他们还带来了爆竹,鞭炮齐鸣,欢呼声、歌唱声交织在一起,情景极为热烈。第二天我们回到上海,受到了更为盛大的欢迎。人民是支持抗日救亡运动的,我们则和人民始终战斗在一起。我们的胜利,是人民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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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7月31日,七君子被营救出狱。左起王造时、史良、章乃器、沈钧儒、沙千里、李公朴、邹韬奋。
来源:中国政协文史馆(节选自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9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
作者:史 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首任部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五、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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