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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谣言 闻“汛”而来
7月1日起,四川正式进入主汛期。这一时期强降水集中、洪水高发频发,防汛形势严峻。然而,部分网民为博眼球、蹭流量、牟私利,肆意编造传播涉汛谣言,不仅扰乱社会秩序,还可能误导公众、干扰救灾工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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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25年8月,四川凉山一网民吉某某通过某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洪水淹没城镇,冲毁房屋车辆的视频,并配文“喜德下雨了”。经当地公安部门核实,发布者吉某某为博取流量、吸引粉丝,从网上下载其他地区洪涝灾害视频,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该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凉山公安机关依法对吉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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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汛情”造谣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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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规定,对于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来源:网信凉山
编辑:何君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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