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迈入“有法可依、全面规范”的新阶段。新条例对分类标准、投放要求、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未来将如何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
在阳江市第三中学垃圾站,环卫工人正在将一个个厨余垃圾桶通过自动化模式,倾倒入密闭清运车里。为了确保厨余垃圾不滞留、不发酵,这种“点对点专车直运”的模式,正是《条例》要求的“分类收运”核心环节。
《条例》将生活垃圾精准划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构建了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同时明确
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单位最高罚50万元,个人最高罚500元;
混合收运已分类垃圾的单位,将被处5万至50万元罚款;
擅自关闭、闲置垃圾处理设施的,依法从严处理。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科 程舒华:
目前市区建成区环卫作业项目已经市场化,我们每个月会通过明检和暗检两种方式,对运营单位是否规范地分类收运和处理进行监管考核。如果有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规行为,也可以通过12345热线进行举报,这样能快速地将举报内容派发至责任部门核查处理。
《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社区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等管理责任人要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履行设置分类设施、开展宣传督导、规范收运对接等核心职责,即使购买服务,主体责任依然不可推卸。
阳江东汇城商管经理 史成艳:
我们在LED大屏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商场里设置玻璃展架宣传,同时对商场内员工进行垃圾分类的培训。《条例》出台,压力是大了,但方向更明确。我们计划增加巡查频次和培训宣传力度,把分类管理真正做实。
为确保实效,《条例》创新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共治模式:县级以上环卫部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镇街可聘社会监督员对分类全流程实施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规行为。为帮助市民适应,政府还同步推出系列支持措施:教育系统纳入课程、媒体强化公益宣传、新建小区公示分类设施信息、搭建线上预约回收平台,并探索“上门回收”“校园回收”等便民模式,通过“教育引导+执法约束”双轨并行,推动垃圾分类成为城市新风尚。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科 程舒华:
近年来,我们联合教育、市场、商务、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市区各类场所开展宣传指导,建设、改造了很多分类投放点、收集站,为前端的分类投放做好了硬件支持。那随着《条例》的落地,我们也将持续通过“宣传指导”“定期督导”“执法监管”三步走,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巩固分类成果。
来源 | 民生12345
记者 | 曾钟锐
摄像 | 毛续
编辑 | 刘帝森
审核 | 梁剑华 梁胜
终审 | 黄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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