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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通讯员 张晟斐 杜李轩
小区居民楼内,一户两居室里白天悄无声息,夜晚却总有几名年轻人聚集,行动可疑!群众报警后,该犯罪团伙8名成员被警方抓获。
近日,经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团伙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的刑期。8月3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始末。
承办检察官介绍,警方调查发现,两间看似普通的“网络工作室”——没有正规的办公设备,只有数十部手机和几台电脑,屏幕上不断跳动的“广告模板”“拉群任务”等信息。现场也没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却暗藏一条为跨境电信诈骗“输血”的黑色产业链。
2025年1月1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查明,2020年起,易某某通过某境外社交软件接触到“高薪推广”信息。逐步从“单打独斗”发展为组织8人团伙成立“工作室”,先是从国外社交媒体平台上承接虚假广告进行推广,帮助境外诈骗分子引流。后利用非法软件批量创建微信群、QQ群,并通过“扫码进群领红包”等话术吸引用户加入,群组一旦建立,便迅速被境外诈骗分子接管,用于实施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泰达币与易某某等人结算报酬,截至案发,该团伙累计非法获利100余万元。”承办检察官介绍,主犯易某某等人认为,他们引流、推广的对象均系境外人员,被骗后也跟自己无关,一直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只是打打“擦边球”,没想到会被抓。对此,承办检察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对境外人员进行诈骗,也是犯罪。为电信诈骗引流看似只是中间环节,实则却是犯罪链条的关键一步。”
襄州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易某某等8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或发布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该院提起公诉后,2025年7月9日,当地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任何以“高额佣金”为诱饵的“刷单拉群”“广告转发”工作,若内容涉及“轻松赚钱”“稳赚不赔”等话术,极可能是诈骗引流环节。切勿因蝇头小利成为诈骗团伙的“帮凶”。帮助诈骗分子针对境外人员实施诈骗,一样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大家务必擦亮双眼,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守住个人信息与钱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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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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