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超龄劳动者,也就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打工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话,工资和社保应该怎么保障呢?退休后再就业的话会不会影响领取养老金呢?人社部拟出台新规,作出规定,超龄打工人的工资和社保迎来一系列的利好,具体是怎么回事?
超龄打工人终于有人管了
人社部最近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规定内容是比较丰富的,也是很有含金量的。
这个暂行规定给超龄打工人的工资和社保带来了一系列的利好。
具体是什么呢?
先来说说工资,根据暂行规定,用人单位给超龄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是截至2025年7月1号,全国31省区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所以超龄打工人的工资也是有保障的,不能说年纪大了给的工资就要低于最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话就是违法的了。
另外,由于超龄劳动者上年纪了,所以考虑到他们的身心健康,暂行规定也明确,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这也保障了他们的休息的权利。
超龄劳动者社保迎来一系列的利好
对于超龄打工人来说,社保是很关键的,这个暂行规定也作出了一系列的新规定。
有人可能会问,我退休后已经领取了养老金,而且已经享受了职工医保的待遇,继续工作的话,会不会影响我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医保待遇呢?
这个新规也明确给出了答案,不会影响,继续工作的话,不改变享受的待遇,所以这也是一颗定心丸,退休后想要继续工作,发挥余热的可以放心了。
那很多超龄劳动者没有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缴费年限还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不可以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呢?
答案是可以的。
超龄劳动者在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选择继续参保时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以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超龄打工者有两种选择,第1种是以个人身份缴费,第二是通过单位缴费。总体上是体现自愿和协商原则,并不是强制的了。
举个例子
比如说老王已经62岁了,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还在继续工作,他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只有13年,他想要继续工作,缴纳两年的养老保险,达到最低的15年领取养老金,那老王可以以个人身份来缴费,也可以通过单位来缴费。
这就从制度上给了超龄打工人参加社保的机会。
更为重要的是工伤保险,新规拟明确要求单位应当给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注意这个用词是应当,应当就意味着是强制性的是必须要缴纳的,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而是单位缴费,所以,这样一来就把超龄的劳动者纳入到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一旦发生工伤,就能得到更好的保障,这是一个很大的利好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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