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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那乡间小道,窄得像某些人的心胸。
平头哥的车子早早靠边,姿态低得几乎要亲吻泥地,算是给足了“礼数”。
可那奔驰里的“贵人”,大约是觉得这泥腿子挡了自家“官道”的仙气,车窗一摇,竟飞出一句旷世奇言:“要不然,我就拿证了哦!”
好一个“拿证”!
此证一出,恍如尚方宝剑悬顶,又似阎罗令牌索命。
紧接着,同车男子如同地府判官附体,张口便道出平头哥的姓氏住址,精准得令人脊背发凉——好家伙,一个车牌号,竟成了开启百姓身家性命的万能钥匙!
这哪里是会车?分明是特权下乡,现场执法——执的是“冒犯官威”的法!
一、 证是好证,人非好人:公器私用的现形记
那“行政执法”的证件,本应是服务黎民、维护公正的凭据,如今却成了奔驰女司机囊中的私刑令牌。
这位“亮证姐”,不在执法现场,不为公务,仅因个人行车纠纷,便悍然亮证威胁,此乃赤裸裸的公器私用、以权压人!
证件在她手里,不是责任的象征,倒成了吓唬草民的虎皮,耀武扬威的翎毛。试问,谁给她的胆量,把国家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家门前的看门狗来使唤?
二、 信息秒查,权力裸奔:谁在开“照妖镜”?
更骇人的是那“秒查隐私”的戏法。视频中奔驰车上一名男子竟直接说出平头哥的姓名和家庭住址,几乎在几分钟内精准扒光了网友的信息。
这信息哪来的?极可能是动用了内部系统。一个车牌号就能反查住址?岂是凡夫俗子所能为?
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获取、泄露、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可判刑。
附带说明: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除非因法定职责履行,不得随意收集、使用或传输公民信息。这一查,极可能已是滥用公权。
奔驰车上的男子,若非动用了见不得光的“内部渠道”,如何能瞬间化身“人肉搜索引擎”?这已非简单的“素质问题”,而是涉嫌滥用职权、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重罪!权力的小门一旦为私利洞开,百姓的隐私便成了砧板上的鱼肉。
三、 衙门踢球,状告无门:百姓的膝盖何处安放?
平头哥的冤屈路,走得比蜀道还难!乡政府纪委:“非我的人,不管!”——好一个金蝉脱壳!
派出所民警:“嘴上说说,没真伤着,不受理!”——妙哉,非得等刀子捅进心窝才算“实际伤害”?
12345政务热线:“个人素质问题,无法查,你报警吧!”——好一个踢皮球的奥林匹克冠军!
一圈下来,皮球踢得飞起,百姓的膝盖却无处安放。公权力的层层失守,织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不作为之网”,让寻常百姓的正当诉求如泥牛入海。这哪里是“为人民服务”?分明是“为特权开道,让刁民闭嘴”!
四、 夜半鬼敲门,官威逼认罪:法治成了擦脚布?
网络曝光,舆情汹涌,等来的不是公正的调查,而是夜半惊魂!
奔驰女司机、同车男子、两名制服民警、一名便衣,五人“豪华阵容”,深更半夜直扑平头哥父母老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这几位“大爷”,可曾按规矩办事?一句“不删视频就拘留你”,如同阎王催命符,吓得老人肝胆俱裂。民警本应是法律的守护者,此刻却沦为特权的家丁、删帖的打手!
《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查取证必须在“合理时间”进行,深夜上门施压明显不合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及《人民警察法》要求“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并禁止 “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所以“不删就拘留”式威胁严重违反执法程序。
这“不删就拘”的威胁,是赤裸裸的滥用职权、恐吓公民!更荒谬的是,他们竟以“侵犯隐私”为由兴师问罪。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平头哥曝光的,是车牌!是公共场所发生的言行!车牌是公共标识,亮证威胁是公共场合的嚣张表演,何谈隐私?真正侵犯隐私的,是那反向查人、扒光百姓底裤的魑魅魍魉!逼出的那份“跪着认命”的道歉,字字泣血,句句含辱:“错在不该挡奔驰的路,错在把视频发到网上,错在对方亮证时没有害怕、没有退让”… 这哪里是道歉?这是权力铁蹄下,草民被按着头颅签下的“认罪诏书”!法治的尊严,在此刻被撕得粉碎,成了擦亮特权皮鞋的抹布。
五、 身份迷踪,和稀泥大法:葫芦僧再判葫芦案?
舆情滔天,官方才姗姗来迟。先是一句轻飘飘的“非某领导”辟谣,却对“究竟是何方神圣”讳莫如深。老百姓的信息“秒查”无余,特权者的身份却成了“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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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工作组本是应有之义,却传出“安排双方见面协商”的消息——滑天下之大稽! 若亮证威胁、非法查人属实,此乃涉嫌刑事犯罪(滥用职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岂能当作邻里拌嘴的民事纠纷来“调解”?
这和稀泥的“大法”,是想把刑事重罪搓成芝麻绿豆,让滔天权欲化作一缕青烟?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重大损失”,难道非得是血溅五步才算?公信力的崩塌、法治尊严的践踏、民心的寒凉,哪一样不是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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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妖风不止,证照难明
一场乡间小道的龃龉,竟如照妖镜般,映出了奔驰里的魑魅魍魉、衙门里的踢球圣手、深夜里狐假虎威的官差!这“亮证姐”的证,照出的岂止一人一事?它照出的是某些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毒瘤,是权力一旦脱缰便肆无忌惮的狰狞嘴脸,是监督失效后层层包庇的官场沉疴!
先生们,女士们,切莫以为这只是防城港的一出闹剧!今日她能因行车不让路而亮证查人,明日他便能为蝇头小利而滥用公章;今日这“证”能吓得平头哥删帖认“罪”,明日那“章”就能压得万千百姓噤若寒蝉!
要罚,就必须罚得痛彻骨髓!
亮证女: 若身份坐实为公职人员,必须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顶格严惩,该撤职撤职,该开除开除!其“亮证”威胁行为若查证属实,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人男: 必须彻查信息来源!若查实利用职务便利或内部系统非法获取公民信息,以《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重追刑责!
夜半“执法”者: 参与深夜上门施压逼删的民警及相关人员,必须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严肃追责,该免职免职,该清退清退!其行为涉嫌滥用职权、恐吓威胁,同样应接受司法调查!
踢皮球衙门: 对前期推诿扯皮、不作为的乡政府纪委、派出所、12345热线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一查到底,看看到底是懒政庸政,还是心里有鬼?
证件的分量,不该是压服草民的秤砣,而应是匡扶正义的砝码!权力的笼子,不能只挂在墙上当画看,得用监督的铁条焊死,用问责的烈火淬牢!妖风不止,证照难明。唯有让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让法槌敲醒每一颗迷梦,才能驱散这奔驰里、衙门中弥漫的妖雾,还朗朗乾坤一个清明!否则,今日是“亮证姐”奔驰堵路,焉知明日不会有“亮章爷”、“亮文叔”在别处横行?诸君,警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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