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报销待遇,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吕政发〔2017〕10号)和《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晋医险函〔2023〕153号)以及《汾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成立意外伤害调查小组及做好参保人员意外伤害调查工作(试行)的通知》文件中关于意外伤害报销的有关要求,现通过我中心“微汾阳”信息公众号,每周对经过调查核实拟准予报销的参保人员姓名、家庭住址、疾病名称、就诊医院、受伤原因等情况进行公示。
本周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报销情况公示(十六):
来源:汾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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