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家的家产争夺战,堪比年度大戏,打得锣鼓喧天、人仰马翻。终于,这出豪门大剧迎来了关键一幕——宗庆后子女围绕信托和遗产的争斗案在香港正式开庭。
就在吃瓜群众还在倒数的时候,一个爆炸性的热搜突然空降榜首:宗馥莉输了!这可太刺激了,大小姐居然败了?私生子真的能分一杯羹?这还有没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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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看到这个词条,不少人带着火气就点进去了吧,但别急着下结论,细看下来你会发现,这局里头的水,不是一般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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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暂不得挪用香港汇丰户口18亿美元资产
据多家媒体报道,香港高等法院今日(8月1日)正式发出非正审禁制令——在杭州中院和浙江高院的相关诉讼没出最终结果前:
1、宗馥莉暂时不能随意动用名为“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里的资金,除非另有法庭特别授权。
2、此外,法院还要求她必须如实披露该账户当前余额、资产流向和完整的收支明细。
若从2024年2月2日开始,这个账户里的钱有流到第三方账户,那也得统统交代清楚,不能遮遮掩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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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诉讼的原告共有三位,分别是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宗馥莉则成了第一被告,她控制的那家注册在英属维京群岛的“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是第二被告。
我们不妨把时间线往前拨一拨,事情的开端,是几周前的一纸诉状,分别递交到了香港和杭州的法院。三位拥有美国国籍的“兄妹”一口气将“娃哈哈公主”宗馥莉告上法庭,发起诉讼,矛头直指一笔高达18亿美元的巨额信托资产。
他们声称,父亲生前早已立下安排,在海外设立了信托基金,三人皆为合法受益人,合计21亿。但是发现宗馥莉从账户中转走了110万美元,于是一纸诉状飞到了香港高院,也递到了杭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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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向法院提出了三大诉求:其一,立即冻结汇丰银行的信托账户,防止资产进一步流失;其二,要求宗馥莉恪守宗庆后的遗嘱,照章支付信托利息;其三,对于已经转移出的资金,必须作出赔偿。
面对质疑,宗馥莉方面也不是坐以待毙。她回应称,这笔110万美元的转账并不是“乱动家产”,而是企业海外业务的正常支出——是为了支付越南工厂设备的尾款。她还提交了合同和发票,试图证明这钱花得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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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家产保卫战,从财务细节到法庭攻防,已经不只是“谁继承”的问题,而是牵扯到信托、公司架构、跨国资金流动等复杂法律操作,光是这份临时禁制令就足以让外行人看得眼花缭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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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真的输了吗?
“宗馥莉输了”这几个火辣辣的大字,一下就引来无数网友围观,仿佛这出宗家内斗剧已经落下帷幕。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答案是:并不是。
从法律角度来说,宗馥莉“输了”这个说法并不准确。更严谨的说法是:她在这个阶段,被香港法院“暂时限制了一些操作权限”,而并非被裁定败诉或丧失继承权。这场纷争的真正焦点,依然等待大陆法院的进一步裁定。
所谓“非正审禁制令”,其实是一种常见的临时司法保护措施。法院根据当前原告提交的资料,判断在正式判决之前,是否有必要对某项资产或行为进行“先冻结、后处理”,避免当事人“先动手、后补刀”,让审理结果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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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宗家案件中,法院明确指出:在杭州中院和浙江高院的诉讼尚未有结果前,宗馥莉不得擅自从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中提款或转账。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则这笔资金暂时“封印”中。
此外,她还必须向法院披露该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以及所有收支明细。如果账户在2024年2月2日之后有资金转移到第三方账户,她也必须做出说明。
听起来确实挺严格,但这里有个关键点:法院并没有认定宗馥莉在这场夺产大战中有错,没有裁定她最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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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制令限制的是“转账”和“动用资金”,但宗馥莉依然可以管理账户内的投资操作,比如继续安排资金投向项目、保值增值,只要不把钱挪出去、变现转走,操作权仍在她手中。
也就是说,她并没有丧失对信托资产的控制力。原告三兄妹的指控是否成立、她有没有违约、信托是否有效、三人是否真正拥有继承权——这一切,都还要由杭州法院来作出最终裁定。
所以这次香港法院的禁制令,是按下了“暂停键”,而非“结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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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并未和原配离婚?
事实上,宗馥莉一方的代理律师在接受腾讯新闻《潜望》采访时直言:“不要关注香港(案子),应该关注杭州的案子。”
原告三兄妹不仅在香港申请禁令,还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步提起了诉讼,核心目的只有一个:主张他们各自对一份“价值7亿美元、总额达21亿美元”的信托拥有受益权。他们坚称,这笔信托是父亲宗庆后生前为他们设立的承诺。
然而,报道中指出,这份所谓的信托,实际上“并未成功设立”。换句话说,如果信托并未正式成立、资产也未实际划入信托架构之中,那三人的“信托受益人”身份便缺乏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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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新行情》报道,一份由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披露了重要细节:宗馥莉手中确实握有一份经公证的宗庆后遗嘱。
公证书显示,宗馥莉于2024年3月1日主动向公证处提出申请,请求办理父亲宗庆后的遗产继承公证。她一共提交了12项材料,内容详实,包括她本人的身份证明、宗庆后的死亡与火化证明、宗庆后与原配施幼珍的《结婚证》、宗馥莉的《独生子女光荣证》,以及那份关键的遗嘱公证书。这一系列资料,基本构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继承依据。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宗庆后与施幼珍的婚姻状态。报道中提到,根据公证处出具的信息,宗庆后生前并未与施幼珍离婚。换句话说,从法律上来看,施幼珍一直是宗庆后的合法配偶,而宗馥莉自然就是合法婚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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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份公证材料是否能最终压制住三位美籍“兄妹”的诉求,还得看法院后续如何认定信托的法律效力。但至少从目前来看,宗馥莉的站位也因此多了一份硬核支撑。
不过,就在撰文之际,又有一个劲爆消息传出。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最新判决书披露了几份重要文件,包括宗庆后与宗馥莉之间签订的一份委托协议,里面的内容颇具看点。
首先,是一张宗庆后的亲笔手写纸条。
这张纸条没有落款日期,内容是宗庆后指示一位名叫郭虹的人前往香港汇丰银行,为三位子女各设一个信托账户,每人7亿美元,仅限提取利息,作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
然后,宗庆后又委托宗馥莉设立了三个境外信托,这三个信托分别对应宗庆后的三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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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宗馥莉与三位弟妹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中,三人明确承认宗馥莉等人为宗庆后合法继承人,不再质疑相关继承公证。但宗馥莉也承诺将用建浩创投在汇丰的账户为三人设立信托。
问题在于,这些信托至今尚未实际设立!
据报道,按照计划,这个信托最初将以一个叫“PTC”(私人信托公司)的模式来运作,期间大小姐就是这个PTC的股东,负责受托人角色。等信托过渡期结束,她就不再参与信托的管理,接管权会完全交给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三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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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从目前披露的材料来看,信托手续尚未真正完成,钱也始终躺在宗馥莉控制的公司账户里,并未正式划入信托架构。
那么,这笔巨额资金究竟该不该成立信托?承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三兄妹是否真的具备受益人资格?这些重点都将由杭州法院裁定。
都说钱乃身外之物,可当钱堆到几十亿美金的时候,恐怕连“身外”两个字都得抖三抖。吃了这么久的瓜也不得不感叹,果然在豪门里长大的首席继承人,真的有点手段。
真真是金银钱财动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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