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消息,该局近日对宝龙旭辉城项目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称,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宝龙旭辉城项目未及时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决定对建设单位厦门展皓地产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厦住建工〔2024〕43号)文件规定,对建设单位厦门展皓地产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社会责任)P6档一次。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厦门展皓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11-13,法定代表人为许自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MA3529BW4H,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城西路107号三楼306室之八,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
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要求被通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严格对照工程质量保修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施工合同履约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保修等各项责任义务,强化质量安全全过程管控,持续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共同维护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本报还注意到,2025年6月,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曾发布关于宝龙旭辉城A1地块工人工资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显示:经查,宝龙旭辉城A1地块存在项目半年内因拖欠工程款、工人工资等原因,未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讨薪投诉事件,导致产生一系列不稳定因素。经研究,决定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施工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厦建筑〔2021〕143号),对建设单位厦门展皓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高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各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建筑市场管理类别)P6档一次。(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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