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促成一起僵持六年的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为这起“两难”案件找到了最佳平衡点。
案 情 回 顾
2019年,李某某、吴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刘某某借款20余万元。后因经营不善,李某某、吴某某无力偿还借款,刘某某遂向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某、吴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0余万元及利息。因二人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某于同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启动财产调查程序,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吴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面对“执行不能”的现实困境,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某释明,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财产线索,法院将立即恢复执行。
执 行 经 过
案件“终本”后,执行干警定期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并多次督促李某某、吴某某履行义务。然而,两人除一次性支付3万元执行款外,此后每次仅能支付1000元左右的钱款,还款进度缓慢。
2025年初,刘某某因亲属突发疾病急需资金治疗,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依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鉴于被执行人消极履行的态度,法院依法对吴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吴某某被拘传现场
吴某某被拘留后,其亲属找到了执行干警,解释了吴某某一直未还款的原因。原来,吴某某因生意失败导致经济状况恶化,其父亲目前也卧病在床,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申请执行人急需用钱,被执行人却捉襟见肘,如何破局?考虑到采取强制措施不仅无法帮助刘某某拿回钱款,还可能激化矛盾,执行干警转变思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吴某某提出先由其亲属代为支付3.5万元,再逐年偿还剩余款项的还款方案,刘某某亦表示同意。在刘某某与吴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后,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吴某某的拘留措施,使其能够回家照料卧病在床的父亲。
法律有威严,执行有温度。此次案件的成功执结,是岳阳县人民法院践行“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的生动实践。岳阳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用实际行动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供稿|陈柯伍
编辑|黄湘宜
初审|余翔 易建勋
审核|易斌 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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