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犍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8月4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启用8套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犍为县玉津镇翠屏路77号(乐山电力公司外)。
2、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573号(池濠沟路口处)。
3、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548号(犍为瓷厂宿舍外)。
4、犍为县玉津镇南街308号(康苑小区外)。
5、犍为县玉津镇南街164号(原米井街中段)。
6、犍为县玉津镇龙池街71号(玉津社区外)。
7、犍为县玉津镇南池街167号(南池街与龙池街路口处)。
8、犍为县玉津镇龙池街25号(精益眼镜处)。
(二)启用4处固定卡口设备
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或者观看电视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犍为县玉津镇南街308号(康苑小区外)。
2、犍为县玉津镇南街164号(原米井街中段)。
3、犍为县玉津镇龙池街71号(玉津社区外)。
4、犍为县清溪镇清正街3号(清溪人民政府外)。
(三)启用5套人行横道监测设备
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犍为县玉津镇岷江北路与瑞雪路路口(唐小串串香外)。
2、犍为县舞雩镇舞雩场街118号(犍为农商银行外)。
3、犍为县玉津镇岷江北路23号(鹭岛广场外)。
4、犍为县清溪镇清正街3号(清溪人民政府外)。
5、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749号(凤凰路北段与漱玉路路口处)。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犍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31日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