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的严锋教授最近说了句话,把武大那事儿又推上了热搜。
他说武汉大学图书馆那所谓的“性骚扰”事件,明摆着是提告的一方做得太过分,学校的处分也不妥当。现代人总爱搬理论,找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却忘了最基本的常识——做人不能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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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够直接吧?
事情还是2023年那档子事。武大女生杨某说在图书馆被男生肖某某性骚扰,学校两天就给肖某某记了过,说他有“不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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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法院一审宣判,说没法认定肖某某对特定对象实施了性骚扰,驳回了杨某的指控。
没有身体暴露,没有肢体接触,没有偷拍,连确凿的不端证据都没有。
就因为女生一句指控,肖某某被网暴,被做成遗像羞辱,得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几次想不开。
外公被网暴去世,外婆成了植物人。学校的处分让他丢了保研、入党资格,被同学老师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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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杨某呢?法院都判了她指控不成立,她还说要继续举报肖某某,考研之路没受啥影响,香港浸会大学还给她过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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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锋教授说这是越界了。公共空间里,凭啥就因为自己觉得不舒服,就能把别人的人生毁了?
我想起前阵子小区里的事。
有个妈妈说邻居家的男孩总盯着她女儿看,怀疑人家不怀好意,就在业主群里骂。结果那男孩才上初中,被同学指指点点,吓得不敢上学。后来调监控才发现,男孩只是觉得女孩的发卡好看,多看了两眼。
就因为自己的一点猜测,一点不舒服,就能随意给别人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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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锋教授还说,常识就是要把人当人看,既把自己当人,也把别人当人。不能只想着自己,不管别人的死活。
这话太实在了。社会能好好运转,人心能安定,靠的就是这些常识底线。尊重这些底线,不是因为我们多高尚,是因为谁也不想活在一个人人自危的世界里。
你想想,要是哪天你在图书馆挠个痒,被人拍下来说是性骚扰;在地铁上多看了别人一眼,就被骂成色狼。出门在外,一举一动都得提心吊胆,那日子能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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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某的遭遇不是个案。现在网络上总有人喜欢当“正义使者”,不问青红皂白就跟风骂。好像敲敲键盘就能审判别人,却不知道自己敲下去的每个字,都可能变成扎向别人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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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呢?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更该守住底线。不能凭一面之词就给学生定罪,更不能让无辜的学生因为莫须有的罪名,一辈子抬不起头。
严锋教授的话,其实是在给所有人提个醒。别让所谓的“正当权益”,变成伤害别人的武器。别让公共空间,变成人人自危的战场。
你觉得这底线该怎么守?遇到这种事,我们该怎么做才不过分?来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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