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及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依据县教育局《大悟县2025年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我校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招生管理,成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宗红卫
副组长:刘 军 汪 攀
成员:李 林 高申峰 张 丹 余小海 范晓丽 陈丽萍 王丽芳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成立招生专班。招生办公室设在小报告厅旁的休息室,汪攀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陈丽萍同志负责组织教师实施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工作;
余小海同志负责组织教师实施七年级招生工作;
罗静同志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魏丽萍同志协助余小海同志开展七年级招生工作;
谈菲同志协助陈丽萍同志开展一年级招生工作。
校务管理中心负责督查和协调招生工作。
主要职责和任务:
1.制定学校招生方案、审核下达招生计划;
2.统筹学校和相关部门做好招生工作;
3.指导、监督招生专班开展调查核实和规范招生工作;
4.审核、验证招生报名中的各类相关材料及证明;
5.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
二、招生原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县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相关政策和规定。
2.坚持“城区一体、规范招生;尊重历史、执行政策;维护和谐、体现公平”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保证片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4.推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
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招生范围
1.小学部:招收将军大道以南、兴悟路以西、兴悟路与兴华路交叉路口至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段以北、兴华巷(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兴华园之间道路)以西和双河村以及辖区内进城务工、经商随迁符合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
2.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和七里分校2025年小学毕业生,招收澴河以西、易家湾路以南,将军大道以北2025年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我校只招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学生:一年级计划招生10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年级500人。
七年级计划招生7个班,每个班不超过50人,总共新招人数是350人。
因其它年级班额已经满员,其它年级一律不接收插班生。
五、入学条件与对象
1.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须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七年级学生凭小学素质教育完成证书登记。
2.入学对象:
(一)有学区内户口和房产者
学生本人或父母既有学区内户口又有房产的,优先以其房产证所在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小学、初中学校的依据。
(二)只有学区内户口者
1.学生为学区内户口且与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中,以户口本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如不在同一户籍中,则以父母户口本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地址作为确定就读本校依据:
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孤儿、烈士子女;
(三)只有学区内房产者
1.学生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以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本校的依据;在学区有多处房产的,以现居住地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本校的依据。
2.学区内有房产,但无房产证的。须出示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水电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料准备
1.有学区户口和学区房产者
需同时提供:
①学生及父母亲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只有学区户口者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中,需同时提供:
①学生及父母亲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孤儿、烈士子女。
需同时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以上三条其一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只有学区内房产者
(1)学生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需同时提供:
①学生及父母亲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区内有房产,但无房产证的。
需同时提供: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具备法律效力);
②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湖北省增值税发票);
③与购房者信息一致的水电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与祖父母、外祖父三代同居,但户籍不在同一个户口本者。
需同时提供:
户口簿、房产证明、社区打印盖章的网络版《湖北省全员信息人口核查卡》(家庭情况证明)、学生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4.无城区户口无城区房产者
该类学生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义务教育择校对象,原则上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学校一律不予登记。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各类租赁住房人员子女)
因学校学位及师资原因,学校一律不予登记。
1.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资料,资料通过审核后进行划片招生。逾期不提交登记审核资料的将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2.同一套房产,在3年内只可以作为同一个家庭子女就读对应初中依据。在6年内只可以作为同一个家庭子女就读对应小学依据。
3.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学校有权不予接收入学登记,有权拒绝提供虚假材料入学就读的学生在本校入学。
七、招生步骤
1.招生宣传。7月30日—8月5日
2.报名登记
①报名登记。采取线上或线下收集资料审核方式申报。新生报名于8月10-17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在孝感市对应的大悟县招生入学平台上上传入学相关材料。线上申请操作有困难的可到县政务中心招生窗口由学校专人协助线上申请登记。
②审核认定。8月18-23日,学校在招生平台上审核认定,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机构)审验家长所提供有关材料的真实性。
③招生录取。8月24-26日,县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新生名单进行审核。8月26-28日,学校张榜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④报名入学。9月1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名入学。
由于2025年全市各县(市、区)统一采取“阳光招生平台”招生,为避免线上报名出现拥堵,各县(市、区)招生报名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如有更改,以县教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712-7225058。
大悟县泉水实验学校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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