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网红罗大美遇害案二次开庭 。据媒体报道,29日中午庭审结束,案件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罗大美家属的代理律师 表示,被害人家属当庭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要求严惩被告人。
罗大美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德全告诉记者,此次开庭主要是围绕着定罪量刑的问题,包括本案出示了一些证据。曹德全还说,此次开庭,检方没有给出新的量刑建议。在第一次开庭审理中,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主犯余某生死刑,判处沙某姣、杨某有期徒刑10年以上至死刑之间的刑罚。
罗大美妹妹小尚称,此次开庭进行了对于新提交证据的质证,“经过了两轮辩论,没有对三名被告人提问的环节。”小尚说,三名被告人的态度比上次开庭更加嚣张,他们还一直坚持上次开庭的观点,“就是不承认故意杀人,不承认抢劫。他们还说我们受害者家属在网络上诋毁他们,公布他们家庭住址等隐私,对他们一家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但其实我们连他们家在哪都不知道。”
“罗大美”原名尚某锋,河南许昌人,殁年30岁。其自幼对戏曲表现出浓厚兴趣,因家庭条件较差,尚某锋辍学外出打工,后凭着打工挣的钱去艺校学习。毕业后,尚某锋跑过商演、做过微商,2018年开始“反串”直播表演,后取名“罗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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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拥有百万粉丝的反串网红罗大美在赴熟人邀约后被绑架,其余两名同伙先后勒索罗大美200多万元,然后将其残忍杀害并藏尸于自家红薯窖。经鉴定,尚某锋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2025年2月28日,该案一审在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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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该案在南阳市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余某生、沙某姣、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主犯余某生死刑,判处沙某姣、杨某有期徒刑10年以上至死刑之间的刑罚。
庭审中,该案三名被告人全部翻供,其中“主犯”余某生称,被害人尚某锋转账非其强迫,而是尚某锋自愿;对于使用编织袋致使尚某锋窒息的指控,余某生称系意外;对于尚某锋脖颈被刀割刺一事,余某生称是因为想割开编织袋再看看“朋友”尚某锋。
据尚女士介绍,第一次开庭后,案件被退回补侦。因检方提交了新证据,因此需要开庭进行举证质证。尚女士称,家属仍将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
尚女士表示,家人至今未火化尚某锋的遗体,“既要等判决,也要防被告对物证鉴定再提异议”。“现在哥哥已经在太平间待了752天了,自己看过遗体照片,但不想再去太平间看了,希望记住哥哥最后的样子是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样子。”尚女士说。
家属们认为,三名被告人属“严密分工的犯罪团伙”:杨某前期实施诱骗、沙某姣协助控制转账,余某生实施杀人埋尸。尚女士称,尽管起诉书仅指控余某生犯故意杀人罪,但三人共同预谋且协作实施犯罪,均应对死亡结果担责,希望法院也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某、沙某姣刑事责任,“希望三名被告人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来源:广州日报、扬子晚报、九派新闻、现代快报、澎湃新闻、上游新闻等
一审:雷昕 实习生 宫顺
二审:陈佳婧
三审:周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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