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城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读者》被搬运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曹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及证据无异议,请求从宽处罚。案件未当庭宣判。此案审理时,有读者公司代表及高校师生近200人到场旁听。
“9.9元一个月,66元6个月,126元一年,299元终身免费。”这是某杂志网站的会员收费标准,看似便宜,殊不知,网站里的杂志未经杂志社许可收录,严重侵犯著作权。2024年4月,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现某App及网站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刊登《读者》杂志,并在App及网站上通过用户充值会员的方式谋取利益、非法获利,该网站还刊登读者公司旗下《飞碟探索》《老年博览》等杂志。随后,读者公司向公安机关报警。
2025年4月14日,公安机关将曹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向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曹某某用自己所学的计算机技术,通过爬虫软件窃取杂志内容,在未取得相关期刊出版社授权的情况下,通过自己搭建的App及网站登载了由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专有版权的《飞碟探索》等系列刊物、甘肃省内20余种期刊及3000多种全国其他期刊,并通过收取会员费的方式谋取利益。截至案发,网站共刊登各类期刊3050种,注册人数近10万人,曹某某非法获利19万余元。检察机关以曹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责任编辑:马和相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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