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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以审促治——蒙山县人民法院联合蒙山供电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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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7月23日上午,蒙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邀请蒙山供电局12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 “警示课堂”开讲

案件被告人黄某(在校大学生)因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蒙山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蒙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蒙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上午9时,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现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质证举证、被告人陈述事实等庭审活动井然有序进行,公诉人控诉犯罪事实全面详细,质证举证详略得当,被告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供认不讳,诚心认罪服法。经蒙山法院审理后,结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官张廷强当庭对案件做出宣判。

以案释法 筑牢思想防线

案件当庭宣判后,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旁听人员详细讲解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法律界定、量刑标准,深入剖析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

“庭审活动很有意义,违法犯罪的代价令人警醒!”旁听结束后,蒙山供电局干部职工深有感触,“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参与活动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沉浸式”旁听庭审,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今后将自觉加强党纪法规学习,严守底线、不碰红线。

以判促治 延伸治理效能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是深化司法公开和强化党员干部法纪教育的具体实践。通过邀请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参与庭审观摩,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刑事审判庭庭长莫春介绍道。

近年来,蒙山法院通过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将司法审判资源转化为生动鲜活的廉政教育素材,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下一步,蒙山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助力提升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司法力量。

图文、编辑 | 许 柯

审 核 | 陈法敏 蒋 旅

蒙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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