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飞速传播的时代
网络谣言如同隐藏在暗处的 “毒瘤”
稍有不慎
便会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活
造成严重干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从来不是一句空话
近日,汉川公安
快速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
违法行为人马某某
因散布 “汉川脉旺镇发生火灾,2s3商”的
不实信息被依法处罚
这再次敲响警钟
造谣传谣,必受严惩!
事件回放:
捏造谣言 随意发布
2025年7月19日
汉川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则
“突发:汉川脉旺镇发生火灾,2s3商”的
谣言视频正在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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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信息极易引发群众恐慌
扰乱社会秩序
民警立即溯源核查
很快锁定了发布者马某某
并查明事情的来龙去脉
警方行动:
违法必究 绝不姑息
经查
7月19日18时许
汉川脉旺镇某厂房发生火灾
当晚,现场火情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马某某为了吸引粉丝、增加流量
结合现场视频
故意捏造不实文字信息
在网络发布进行造谣
这条视频
在短时间内扩散开来
吸引了众多不明真相网友的注意
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面对民警询问
马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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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触碰红线 必付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希望广大网民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PRODUCED掌上孝感
✍️ 编辑︱扬大
来源︱孝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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