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把公司的规模做大一些,特别是那些纵向一体化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也就是通常宣传的搞“全产业”链运营的那些公司,内部定价就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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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市场经济持续发展几十年,就涉及到二代或三代接班的问题。是二代们自己亲自上,来管理这些父辈留下的公司;还是请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呢?当然两种选择都有,比如新希望和娃哈哈都选择了前者,美的似乎选择的后者,还有万达这种似乎不用选了的第三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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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件似乎不相干的现象,为何要拿来一起说呢?因为解决好了第一个问题,后续接班的问题,怎么选都问题不大。如果前一个问题本来就没有解决方案,不管接班的问题怎么选, 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问题。
最近娃哈哈的新闻高烧不退,我看到好多应该是有内部消息的博主要讲,他说大小姐通过不公平定价,把集团的利润几乎全部转移至自己控制的另一集团名下。我不是很相信这位博主说的全是真的,但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确定是有操作空间的。
这些问题当然不是我们才有的问题,100多年前的美国早就存在这类问题了,并且发生了很多公司代理人(主要是外聘的现任高管或高管团队)侵害投资人权益的恶性案例。由这些恶性事件及后续的补救措施,经过百余年的发展,这类问题仍然层出不穷。21世纪以来,都还发生了“安然事件”和“世界通讯公司”丑闻事件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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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投资人自己控制原公司,“金蝉脱壳”式损害原公司利益的事件,在欧美确实很少发生。因为这样做的必要性似乎不大,或许这类复杂,甚至是让他人难以理解的行为,就如同东方的“宫斗”,或者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和“内力”一样,外人难以想象,更无法理解一样。
产生的原因或许不同,但老外也可能会有这种动机的,只是这种方案一般不会被采用。因为这可能会涉及到严重的后果,比如赔偿损失、归还非法所得和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等民事责任,还可能会涉及诈骗和侵占公司资产等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还是不敢这样选的,基本都选择了去打相关的财产或遗产争夺的官司,这样合法且省事。
回头来说内部定价,如果缺乏在公开市场验证价格的公平性,内部定价的公平合理就始终会受到质疑。集团内部的芯片卖给自己的终端公司,怎么来定价呢?有朋友说,按市场价来不就行了。关键很多产品不对外销售,市场价是什么价呢?有朋友又说,按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来定价,但这种方式生产出来的产品,生产方没有降低成本的动力,时间久了可能是“天价”,可能会导致终端产品,比如手机和平板类成本上升,也成了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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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吗?从定价的公平角度看,最好的选择是客户或供应商的多元化。芯片公司生产的产品,过半对外销售,内部销售的价格按对外销售价格的均价执行,这样出问题的风险就要小很多了。做芯片的可以这样,生产纯净水也可以,其他很多行业也差不多。手机厂商也一样,可以内部采购,也可以向其他芯片公司采购,接近性能的产品参考外部采购价格即可。
别说从商业角度来看,这种渠道多元化的做法,可能会导致内部的协同效应的下降,甚至是“资敌”。而且,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是通过内部上下游公司的谈判来解决,还是找共同的大股东来裁决,就决定了后续的发展。
在我们国内,几乎99%以上是找上一级,这是我们的传统,别问我为啥?因为几千年来都是如此。上面的人也希望来当裁判,因为这样可以通过决策权来加强对成员企业的控制。再加上更高级别的决策层,更多想的是和竞争对手的状态,对内部的公平不是太重视,往往发展一段时间后,几乎就成了,每一次重大的价格变化,或者定价模式的调整,都要找上面来裁判。上面甚至会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负责这类事务,下面的分子公司,现在反而省心了,管得的哦,我就做好我们的成本管理就行了,定价那些事不归我管。
是的,别看有些公司的规模很大,实际上是假的“利润中心”,而实际上却是“成本中心”,其产品价格是间接对接市场,直接对接的是有形的手。由于存在“代理人道德风险”,也就是这些分子公司的经营者可能损害集团利益的行为,这在我们的现实中太常见了。很多企业的创一代们,通过自己的高强度工作和多年积累的行业和市场经验,也乐于把分子公司等基本就改造成了这种运营模式。
这样做看起来简单粗暴,但操作得好,确实比不断给各成员当裁判省事。最省事的是,这样把下属的“代理人道德风险”基本解决了,只是自己的“代理人道德风险”却上升了,毕竟很多公司还是有其他股东的。现在的问题就成了,你不好认定,他们这次的内部定价和以前一直搞的内部定价相比,哪一次是在损害集团其他股东的利益。
是的,不仅是社会治理,我们喜欢集权式的,公司治理我们也一样。并非市场上就没有分权搞得好的大企业,而是这些不是主流,主流的真的就是集权式的。分权式的很多还因为不适应我们的商业环境,在经济波动期,大量被淘汰出局。
如果要问这样的模式违不违反现在的《公司法》?当然是违反的,但这些都是大的集团企业,他们这样做的同时,在形式上还做得相当合法,他们还是各地的纳税大户,原则上不会有人找主动他们的麻烦。就算内部偶有诉讼之类的,大老板们也很快能想到息事宁人的办法来解决。
其实这些问题并不是太严重,因为在我们这样的经济环境中,好多创一代们都在想各种变现的办法。不是他们不想把企业留给下一代,或者说留给社会,而是他们感受到的比这大得多的压力,主要并不来自于传承风险,有些话可能不能说得太白,大家都懂的。
最后说一句,我们要做一个正常的消费者,本着“自己爽”的原则来选择消费品。喝一瓶水,买一个手机,并不能左右这些产业的发展,更不可能导致全部的产业格局变化。具体的个人是可以这样判断,并做这样选择的,但谈不上道德高尚与否的问题,只是能说不是那么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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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那些忽悠别人,遵守这些商品本身以外的逻辑,绑架舆论,要求其他消费者通过损害自己的方式,做出非市场的选择,基本就是用心不良之人了。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可能比较穷,但我们不应该穷的时候还犯糊涂,把“责权利”一体中的“责”,单独往自己身上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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