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引发公众强烈不满的视频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
辽宁朝阳,一支老年“暴走团”在组织活动时,竟然阻拦了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的通行。
画面中,三辆车被迫停驶,而“暴走团”成员却毫无避让之意。
双方僵持时间长达一两分钟,最终救护车选择靠边让行,老年团队才缓缓继续前进。
这群人站在马路中央不动如山,看到这一幕真是让人焦急万分。
针对此事,人民日报也发声,明确指出此类行为不应被忽视。
暴走团队长提出辩解
辽宁朝阳,7月15日晚间,大凌河景区附近的道路上,一支人数众多的队伍正在行进。
他们身着统一服饰,步伐整齐划一,音响播放着节奏鲜明的旋律。
这是一支长期活跃在此区域的老年“暴走团”。
突然,后方传来急促的警笛声。
两辆消防车与一辆救护车亮着警示灯,试图从队伍一侧通过。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支庞大的队伍并没有做出常规的避让反应,而是依旧保持原有队形,缓慢前行。
车辆的警报声与队伍播放的音乐混杂在一起,形成刺耳的对比。
该视频由现场路人拍摄上传,迅速引发广泛关注。
事件曝光后,暴走团负责人接受了媒体采访,其解释不仅未能平息争议,反而激起了更大的公众情绪。
他坚持认为自己和团队并无过错。
首先,他声称,根据他的“判断”,消防车与救护车当时处于“待命”状态,并未执行紧急救援任务。
在他看来,既然不是紧急情况,就没有必要让这支上百人的队伍打乱队形让行。
此外,他强调团队成员的安全至关重要。
这些成员多为年长者,若突然向两侧散开,极易造成混乱、摔倒甚至踩踏事故。
为保障“队员安全”,维持原有队形,让队伍先通过是“最安全”的选择。
他还特别提到,他们行进的区域是“非机动车道”。
公众在等待官方回应几天后,当地公安机关作出说明:这是一起“文明素养问题”,已对暴走团组织者进行了“教育引导”。
这一处理结果,让本已高涨的舆论情绪进一步升温。
人们的愤怒源于,这并非单纯的“文明”问题。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阻碍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将受到警告或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
官方媒体评论
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主流媒体也相继发表评论。
人民日报指出,老年“暴走团”妨碍应急车辆通行、占用公共空间等行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案例。
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共秩序,还可能加深社会对老年群体的负面印象,加剧公众对“老年人不守规矩”的刻板认知。
近年来,老年人行为失范的事件屡见不鲜,常被误解为“缺乏修养”或“倚老卖老”,使得部分年轻人将对个别老人的不满扩大到整个群体,影响了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原本应是城市中一道积极健康的风景线,老年暴走团却因占用机动车道、逆行、噪音扰民等问题饱受诟病。
“执行紧急任务时”这七个字,被暴走团负责人当作行为合理性的依据。
也正因存在这一限定条件,让“待命”状态成为可被利用的模糊地带。
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只要消防车、救护车鸣笛上路,就代表其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每一次车辆出动,背后都可能关系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种优先权,不应以是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作为判断标准,而应基于其车辆本身的特殊性质。
法律专家普遍认为,相关法规的核心在于维护公共安全,即便车辆处于“备勤”状态,其潜在的职责也要求公众给予充分配合。
以是否“紧急”作为是否让行的依据,实质上是对公共安全的忽视。
对于此事,你持何种观点?
参考来源
九派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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